
▲秀林鄉鄉長夫妻涉賄選遭羈押禁見。(圖/民眾提供)
記者劉人豪/花蓮報導
花蓮縣秀林鄉選舉傳出現金賄選案,檢調8日上午搜索秀林鄉公所辦公室與秀林鄉長王玫瑰住處等8處所,帶回王玫瑰與丈夫胡智民等人說明,檢方訊後將王玫瑰、胡智民、以及小太陽基金會徐姓負責人等3人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法院指出,王玫瑰、胡智民LINE對話紀錄遭刪除,有事實足認3人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3人羈押禁見。
花蓮地院指出,王玫瑰、胡智民LINE對話紀錄遭刪除,被告3人彼此供述與卷內檢察官已傳喚證人的證述,未臻相符,甚至與部分證人證述,顯有出入,羈押聲請書已敘明尚有本應到案之證人卻未到案受訊問,是有事實足認被告3人有滅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審酌3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侵害之法益非輕、人身自由之拘束、國家與社會法益之健全維護及卷內一切事證,兼衡比例原則,現階段如不予羈押,將不足確保訴追之進行,目前無從以羈押以外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替代羈押,而有羈押之必要。爰均自9月9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授收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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