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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金素梅助理涉為中國發展組織 林怡君陳智葟羈押禁見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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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等人涉收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高院今天表示,被告、高金公費助理林怡君、陳智葟涉犯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

台灣高檢署今天表示,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通知高金素梅公費助理林怡君、陳智葟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9日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金素梅2助理涉收中資發展組織 陳智葟林怡君羈押禁見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訊問林怡君、陳智葟後,依既有卷證資料,足認2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操縱及發展組織等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確保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卷證內容不予詳論。

高院表示,2人所涉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事由,審酌後認為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替代羈押,因此裁定林怡君、陳智葟自9日起羈押2個月。

高院指出,為確實避免2人與共犯、證人勾串及滅證,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全案緣於,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另涉詐領助理薪資等超過新台幣787萬元;張俊傑則被控與高金素梅共同詐領助理補助費,另利用多族群協會詐領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補助款逾933萬元。

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依貪污等罪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等24人,並對高金素梅、張俊傑分別求刑12年6月以上、16年以上徒刑,目前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林怡君、陳智葟也在這波起訴名單。北檢起訴指出,陳智葟於次女出生後並未中斷立法院職務,卻於民國102年2月至7月間,透過辦公室行政人員將楊姓人頭申報為公費助理,並製作陳智葟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公文,持相關資料向勞保局詐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15萬8040元,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

林怡君部分,北檢起訴指出,高金素梅明知指派公費助理林怡君協助處理部落行銷有限公司業務所生人事支出,不應由立法院負擔,仍自103年2月起調高林怡君每月公費助理薪資1萬8500元,後來並透過張俊傑等人,以林怡君母親、吳姓婦人充當人頭申報公費助理,合計詐取公費助理酬金54萬5917元;林怡君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

張俊傑偵查期間遭羈押禁見,全案移審後,北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施以電子手鐶科技監控。不過,張俊傑6日破壞電子手鐶後逃逸,法院已發布通緝,通緝期間至民國148年1月21日,並告發涉嫌毀損公物罪。

北檢另追查張俊傑逃亡案,查出他逃亡當天曾與高金素梅的陳姓助理接觸,檢方訊後諭令陳男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另名周姓男子涉嫌提供交通工具協助逃亡,今天移送北檢複訊。(編輯:張銘坤)1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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