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姓男子連續在桃園、八德區破壞車窗竊取車內財物,第三度做案時被發現,竟毆打目擊者還搶走其機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呂姓男子於今年1、2月間連續在桃園、八德區破壞他人車窗後,趁機竊取車內財物得逞,後來第三度做案時失風被發現,竟然打傷目擊者,還搶走其機車後騎車逃逸;桃園地檢署複訊時,被告呂男猶飾詞狡辯,檢方認為其毫無悔意,偵結依竊盜、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6年。
檢警調查,67歲的呂姓男子於今年1月26日下午5時許,在桃園區經國路某賣場B2停車場內,見自用小客車無人看守,
以不明器具破壞該車輛右前座車鎖後,潛入車內竊取車主置放現金1萬5,098元、銀行信用卡提款卡、存摺等財物,得手後逃逸;2月12日晚間,呂男又在八德區東勇街某處餐廳停車場,破壞停放車輛車窗,竊取車內皮包、證件、鑰匙、現金6000元等財物後逃逸。
呂姓男子兩度破壞自小客車行竊得逞後食髓知味,2月19日下午三度在桃園區陽明十二街附近,破壞轎車去行竊財物,被一旁徐姓男子見狀制止,呂男竟惱羞成怒對徐男攻擊,致使徐男左眼皮撕裂傷、左臉擦挫傷、背部挫傷等傷害,連眼鏡都被打壞,徐男倒地後,呂男還搶走其機車鑰匙後騎車逃逸,被害人事後報警提告,事後被桃園、八德警方循線查獲到案。
桃檢複訊時,被告落網後猶飾詞狡辯,檢方認為其毫無悔意,根據警方提供現場照片等佐證,確認其犯行明確,偵結依竊盜、強盜等罪嫌起訴,檢方並建請法院審酌,量處被告有期徒刑6年,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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