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以低薪高報、虛報母親為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費與慰問金共約78萬元,最高法院今(10)日駁回上訴,張顥瀚遭判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定讞,張顥瀚即日起解除民代職務。
低薪高報助理薪水、拉母親當人頭
起訴指出,張顥瀚利用擔任市議員職務上機會,涉指示助理陳姓女子,不實填具陳女的助理薪資,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67萬33元;此外,張顥瀚將未實際擔任助理的母親申報為公費助理,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11萬2453元。
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緩刑 褫奪公權定讞
基隆地院考量張顥瀚認罪、繳交犯罪所得,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
張顥瀚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改判1年11月徒刑、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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