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嬰香香送托卻出現嚴重腦傷,5度進行開顱手術,保母張女獲得不起訴,再議也駁回,家屬提出自訴也失敗。(ETtoday資料照/記者游瓊華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對林姓夫妻將年僅5個月大的女兒「香香」交給張姓保母照顧,結果孩子出現急性腦傷,動了5次開顱手術,最終被診斷為中度身心障礙。但檢方依據醫療報告,給予張女不起訴,再議也駁回,林姓夫妻提起自訴,法院也認為無法證明有因果關係,駁回自訴且不得抗告。若林姓夫妻仍找不到新事證,恐怕案件就此結束。
事情發生在2024年7月5日,當時年僅5個月大的香香,由林姓夫妻檔將孩子送給同棟社區一名張姓保母托育,結果突然接到張女來電表示「香香失去意識全身癱軟」,孩子被緊急送醫後,醫師診斷必須立即開顱,結果發現頭蓋骨下有大片血塊,為右側急性硬膜下出血,合併腦腫、顱內壓升高。

▲檢方依照醫療報告等資料,認為不足以認定是張姓保母所為。(圖/林姓家長提供)
林姓夫妻今年5月跟《ETtoday新聞雲》投訴說,張姓保母把香香丟在家,事發第一時間也未打119,反而要家屬把小孩帶回,雖然張女聲稱,是香香從高度約40公分的沙發跌落,但多位醫師評估後認定,要造成如此嚴重腦傷,可能性只有百萬分之一。
經家屬不滿提出過失重傷害告訴,雖張女被查出有3度獨留在家情況,但檢方根據醫療報告指出,香香在事發前10天至14天有其他舊傷,無法認定在保母家出現的傷勢是主因,加上張女家中沒有監視器等直接證據,將張女不起訴處分,再議也遭高分檢駁回。
林姓夫妻檔看著已經2歲多的香香,語言能力仍停留在1歲半,肢體不便,光是醫療費用就已經花費100萬,決定「戰鬥到底」,向法院提起自訴。

▲香香年僅5個月大時,就被診斷為中度身心障礙。(圖/林姓家長提供)
台中地院查出,香香的傷勢經中國附醫兒童醫院評估認定,屬於急性腦傷反應,推估腦傷事件發生在送醫前數小時,但若是在40公分高沙發跌落,且該處有軟墊,依照一般經驗不足合理解釋如此嚴重腦傷。經其他醫院檢視,也無法確定傷勢原因,難以推論「外力」來自張女。
況且,主治醫師蔣琬琪曾於偵查中指出,慢性硬膜下出血的形成,是因為先前有急性硬膜下出血發生,出血沒有吸收前,又反覆遭到加減速度、甩動、旋轉等作用形成。依照香香傷勢影像可見,右側急性出血是案發前3至4小時發生、左側慢性出血存在10至14天。
然而,香香僅接受張女照顧2小時就發生狀況,不管急性或慢性出血都並非2小時會形成,而是早於送給張女照顧前,無法因此認定張女造成腦傷。
林姓夫妻提出質疑說,倘若腦部早就有出血,理應出現其他異狀,不可能毫無症狀。但主治醫師蔣琬琪認為,若出血量少、未造成顱內壓升高,嬰兒未必會持續哭鬧。此外,林母在事發前曾告知保母,香香4點半就起床、一直哭等情況,顯見送托前就有哭鬧情況。
加上法院也認同檢方調查結果,包含現場沙發高度是否足以成傷、香香自身的意外撞擊傷、張女測謊結果呈現不實反應,均缺乏客觀證據足以證明,張女有動手虐嬰,無法認定對張女不利之結果,因此本件聲請自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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