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公共卫生组织提醒,重新加热食物并不等于不安全。(大马公共卫生脸书专页) (八打灵再也11日讯)你是不是也听过这样的说法:重新加热的食物等同于“不健康”,甚至“不能吃”?
对此,大马公共卫生(PHM)组织提醒,“重新加热”并不等于“不安全”或“不健康”;食物是否安全,关键仍取决于烹煮、冷却、储存、运输及重新加热等过程是否受到妥善控制。
该组织在脸书专页发文指出,中央厨房有一套系统化的处理流程,如在“烹煮与冷却”系统中,会先煮熟食物,再迅速降温,并储存在受控的温度下。之后,食物会被送往餐厅,并在上桌前重新加热,每个环节都必须妥善控制食品安全,包括运输过程。
该组织表示,相较于食物是否经过“重新加热”,消费者其实更应关注几个关键问题,包括食物煮熟后在室温下放置了多久、储存及运输过程中温度是否受到妥善控制,以及重新加热时是否确保食物从里到外,包括中心部位,都充分受热。
大马公共卫生补充,上述所有因素都会影响食品安全。
该组织提醒,原本应该热腾腾端上桌的食物,若送到顾客面前时内部仍是冷的,消费者可以向餐厅反映,并要求重新加热或妥善处理;消费者若发现食物出现异常情况,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而默默吃下去,应及时向餐厅反映。
加热至沸腾未必“杀菌”
那么,是否将食物加热至沸腾,就能起到“杀菌”功效呢?大马公共卫生说:“也未必。”
该组织指出,一些细菌可能产生耐热毒素,虽然细菌在加热过程中可能被杀死,但产生的毒素却可能残留在食物;如果食物在室温下放置太久,并不代表重新加热一次,就能够“挽救回来”,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家里准备的饭盒和剩菜。
大马公共卫生叮咛,容易腐坏的食物应尽快放入冰箱冷藏,并在2小时内完成;若处于超过约32摄氏度的高温环境,则应将时间缩短至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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