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寶爸突被愛妻提離婚,驗DNA才知孩子不是自己的。(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並育有3子,不料小美於2025年底突提離婚,並坦承外遇男子阿傑(化名)且生下一子。阿強帶小孩進行DNA鑑定,確認與阿傑具有99.9%親緣關係後怒告阿傑。新北地院審結,判處阿傑應賠償阿強新臺幣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妻子坦承外遇小王 DNA鑑定驚爆孩子竟是別人的
判決指出,阿強與小美於2011年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025年12月間,小美突向阿強提出離婚,並坦承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阿傑交往、發生親密關係,甚至已產下一名未成年子女。
阿強隨即要求阿傑與該名幼童進行DNA親緣鑑定,經博微生物科技分子生物實驗室分析報告顯示,阿傑與該幼童之DNA型別完全符合,確定具備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阿強這才驚覺戴了綠帽,身心遭受重大打擊,並於2026年4月與小美簽署離婚協議。
辯稱人夫已拋棄請求權 法官認定侵權事實明確判賠30萬
開庭期間,阿傑對兩人發生親密關係並生子一事並不爭執,但辯稱阿強與小美的離婚協議書中,已載明拋棄其他衍生請求權,認為阿強已免除小美的賠償責任,自己也應同免責任。
法官審理後認為,離婚協議書記載之「其他衍生請求權」,僅限於離婚協議範圍內之財產及非財產賠償,並不包含第三人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考量阿傑與人妻發生性行為且產子,嚴重破壞他人婚姻圓滿,審酌兩造經濟狀況與加害程度後,判處阿傑應賠償阿強3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加計年息5%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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