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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百隻管不到?彰化羊群發情「咩咩叫」擾鄰僅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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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陳姓男子在住宅區附近飼養約95隻肉羊,僅比畜牧場登記門檻少5隻,羊群深夜不時「咩咩叫」,卻讓鄰居難以入眠。警方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000元,但罰鍰不高,能否有效改善擾鄰問題,凸顯小規模畜禽飼養的法規灰色地帶。依農業部公告,飼養羊隻達100頭以上,才須申請畜牧場登記,由於陳男飼養數量未達規模,主管機關無法依「畜牧法」要求辦理登記或管理。面對羊叫擾鄰,警方只能先行勸導,若飼主屢勸不聽,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但罰責不重,嚇阻效果有限。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未達登記規模,只代表免辦畜牧場登記,不等於不受其他法令約束;若涉及環境污染或違反土地使用規定,相關單位仍可依法查處。律師郭棋湧指出,飼養場所若因糞尿、臭味、廢水或髒亂污染環境,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及第50條處理,動物排泄物造成環境污染,可處1500元至6000元罰鍰;若有土地違規使用、違章搭建,也可由農業、環保、建管或地政單位查處。此外,居民若能證明噪音已超過一般人可容忍程度,也可依「民法」第793條請求排除侵害,維護居住安寧。溪州牧羊場業者表示,羊隻大約在 5到8個月齡 時達到性成熟,並開始出現發情現象,不管公羊、母羊都會因發情亂叫。其實羊叫聲很少接到投訴,但集體「咩咩叫」仍可能造成環境音量瞬間提高,飼養遠離住宅區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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