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河北一名已婚男子与女同事发生关系后突发脑出血,成为植物人。公司之后以他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他开除,男子的母亲因此起诉公司并索赔逾38万元人民币(约7万1770新元);法院最终仅判公司须支付约1.1万人民币(约2077新元)病假薪资。
中国《红星新闻》报道,河北省沙河市法院近日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
据报道,男子张某于2024年1月22日晚上与一名女同事发生关系后,竟突发脑出血,并引发脑疝等疾病而成为植物人。
工会没反对开除男子
同年3月9日,公司指男子违反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决定开除他,并通知公司工会,工会没有提出异议。
公司随后于几天后正式开除男子。
男子的母亲以监护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病假期间11个月的社会保险,并支付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及违法解除劳动合约赔偿金。
劳动仲裁机构于今年1月4日裁决,公司须支付男子2024年1月23日至3月12日期间的9764.98元人民币病假薪资,但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患病不能免除违规责任
法院指出,男子虽然在患病期间,但不能因此免除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承担的责任。
法院认为,男子曾参与公司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的制定会议,清楚知道相关规定,却仍与女同事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违反公司规定,也有违社会道德。
法院也认为,公司在开除男子前已通知工会,这符合相关程序,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约,因此驳回男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雇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对于男子要求公司补缴11个月社保,法院认为这不属民事劳动争议范围,因此不予处理。
沙河市法院一审判决,公司须支付男子11159.98人民币(约2107新元)病假薪资,并驳回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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