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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選舉搓湯圓!掏40萬現金「要對手退選」秒被抓 遭起訴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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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桃園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記者楊熾興、戴若涵/桃園報導

桃檢查獲首宗里長選舉「搓湯圓案」!檢方接獲線報,平鎮區一名現任莊姓里長為求選舉順利連任,意圖行賄對手藍姓男子,莊男將藍男約出來後,拿出40萬元現金,希望藍男放棄競選,一旁蒐證的檢警當即以現行犯逮捕2人。檢方14日宣布偵結,依法將莊男起訴,並求刑5年。

檢方8月中旬接獲線報,莊姓里長為求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能夠順利連任,竟意圖行賄有意參選且具備候選人資格的藍姓競選對手,並於8月29日下午邀約藍男在一處土地公廟碰面,莊男當場拿出裝有40萬元千元大鈔的現金手提袋,要求藍男退選,但遭到藍男拒絕。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以現行犯當場逮捕莊男,並扣得40萬元現金。檢方訊問2人後,認定莊男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 30 萬元;而藍男則獲無保請回。

檢方14日宣布偵結此案,認為莊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罪嫌,並考量他身為現任里長,受到里民信任,本應恪遵法治、以政績爭取支持,卻濫用現職優勢以金錢排除競爭,嚴重背棄選民所託,為及時遏止賄選歪風,維護乾淨選舉環境,檢方依法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昭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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