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持續受到外送產業關注。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近日透過臉書貼文,引用越南當地資訊及Grab越南官網公開資料,關注Grab對當地司機集體行動及違規停權的相關規範;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永續發展暨企業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祝正華則分別就相關訊息提出看法,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時,除市場競爭外,也應進一步關注平台治理、外送員集體表達權,以及業者提出的相關承諾未來是否具備具體可查核機制。 根據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臉書貼文所整理及引述的資訊,Grab越南官網公開的《違反行為準則處理方式》,最後更新日期為2025年11月7日,其中第14.2項越南文與英文版本的文字並不完全相同。 依工會貼文引用資料,越南文版本涉及「提供錯誤資訊、集結而造成秩序混亂,致影響Grab信譽與形象」等內容,並列有首次違規即永久停止使用應用程式的處分;相較之下,英文版本相關內容則涉及扭曲資訊及損害Grab信譽與品牌,未出現與「集結」完全相同的文字。不過,相關公開頁面主要屬於違規行為與處分方式的對照資訊,並非完整行為準則全文,因此條款實際適用範圍、認定標準及救濟程序,目前仍有進一步釐清空間。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另於臉書貼文引述越南當地相關報導指出,當地司機因報酬問題,號召於9月12日、13日關閉應用程式、停止接單,並引述當地報導質疑Grab相關規範是否涉及限制司機參與抗議,或鼓勵其他司機停止營運等行為。不過,上述「禁止參與抗議或鼓勵同業停止營運」的說法,目前係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引述越南當地相關資訊所提出;就Grab越南官網目前公開文本而言,尚無法直接查得完全相同文字,因此實際規範內容及適用情形,仍有待進一步查證。 蘇柏豪:真正溝通要看勞工表達不同意見時怎麼處理 蘇柏豪表示,Grab進入台灣後是否真正願意與外送員及工會溝通,不能只看企業對外宣示,更應觀察當外送員實際提出不同意見,甚至採取集體行動時,平台究竟如何回應。他指出,Grab宣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以來,持續對外表達願意與外送夥伴及工會溝通;聯盟及相關工會也曾透過立法委員辦公室、公聽會,以及向公平會陳情等方式表達意見。 蘇柏豪表示:「平台說願意溝通是一回事,真正要看的,是勞工站出來表達不同意見時,平台怎麼處理。」他認為,如果海外公開規範確實將涉及「集結」的特定行為與永久停權處分連結,公平會在審查台灣結合案時,就有必要要求業者進一步說明相關平台治理原則。 Grab方面先前則公開表示,若交易獲主管機關核准,將尊重外送夥伴選擇工作平台及使用多個平台的權利,並建立與台灣工會「結構化及定期」的溝通管道,聽取不同地區外送夥伴意見。 蘇柏豪認為,正因Grab已公開提出相關承諾,主管機關更應進一步了解這些承諾未來如何具體落實,以及是否具有明確的申訴、監督與查核機制。 祝正華:關鍵不只企業承諾 更要問「誰來查核」 祝正華指出,從結合管制角度而言,主管機關不能只看企業目前提出哪些承諾,更重要的是交易完成後,這些承諾究竟能否被有效查核及執行。他表示,如果主管機關考慮以附加負擔或條件方式處理本案,就必須進一步回答「誰來查核」、「用什麼標準查核」,以及「違反承諾後如何處理」等問題。 祝正華認為,如果相關負擔缺乏具體查核主體、標準及執行方式,即使寫入結合決定,實際約束效果仍可能有限;尤其企業結合完成後,市場結構要再回復原狀更加困難,因此主管機關在作成決定前,更應完整評估相關風險。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表示,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案涉及的不只是市場占有率與價格競爭,也可能牽動外送員工作機會、報酬、停權機制、申訴制度及集體表達權益。聯盟認為,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此次於臉書揭露及引述的海外資訊,至少顯示平台在不同市場的治理方式值得主管機關進一步查證。聯盟已向公平會表達反對本案結合的立場,並主張公平會作成最終決定前,應要求業者就相關疑義提出具體說明,同時將海外治理經驗、台灣市場競爭結構及外送員權益納入整體評估。 聯盟強調,本案若最終完成結合,相關承諾能否真正落實,將直接影響外送員後續工作權益及平台市場秩序,因此公平會除了審視結合後的市場競爭影響,也應針對平台治理及承諾履行機制進行完整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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