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一名蘇姓男子駕車行經鳳山區光復路二段左轉191巷,與林男騎機車直行發生擦撞,造成林男手部受傷送醫,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認定蘇男肇事責任明顯,提醒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國立鳳山高中前光復路二段與光復路二段191巷口,今天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警方調查,蘇姓男子(67歲)今天駕駛一輛轎車,沿著鳳山區光復路二段東向西方向行駛,左轉進入光復路二段191巷時,適逢對向林姓男子(46歲)騎乘機車,沿著光復路二段191巷口直行。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雙方於光復路二段與光復路二段191巷口發生擦撞,蘇男轎車右側車身與林男機車車頭碰撞,警方據報到場處理,林男應聲摔車倒地,造成手部受傷,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蘇男則未受傷。警方對蘇男、林男2人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確認沒有酒駕情事,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警方初步研判蘇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肇事責任明顯,林男未留意前方車況也有責任,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鳳山警分局提醒民眾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準備轉彎時,應注意對向來車並依規定禮讓直行車先行,確認安全後再行轉彎;機車騎士行經路口也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