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衛生局11日公布3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防疫人員於社區進行孳生源檢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11日發布一起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一位54歲台灣籍女性,發病前曾到尼泊爾、馬來西亞旅遊,9月1日返國後身體不適到診所就醫,但當時拒絕醫師進行快篩,2天後症狀未緩解前往另家診所就醫,快篩陽性通報採檢確診。針對個案就醫未配合快篩採檢,導致病毒於社區傳播風險增加,衛生局今(15)日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要求患者說明釐清,如查影響防疫情事,可依法開罰最高30萬元。
衛生局指出,這起個案是國內今年第27例境外移入個案,9月1日返國,9月6日即感覺身體不適,但9月8日才到診所就醫,當時雖未發燒,但有肌肉痠痛及登革熱風險區旅遊史,醫師建議驗快篩遭拒。9月10日因症狀未緩解,且有發燒症狀再度就醫,才接受登革熱NS1快篩,經檢驗陽性通報並經安排住院治療,9月11日PCR檢驗為登革熱病毒第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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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人員於社區進行孳生源檢查。(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衛生局研判,個案病毒血症期為9月5日至11日,期間曾於左營區住家及相關場所活動,另曾至岡山親友工作場地。衛生局於9月10日接獲通報後立即啟動防疫,對居住地做孳生源檢查及室內化學防治,並由左營、岡山區級指揮中心及相關局處,動員針對個案活動地完成緊急防治工作。
衛生局指出,個案第一次就醫時已有身體不適,醫師評估須進行登革熱NS1快篩,但當時個案拒絕未檢驗,2日後再發燒就醫才完成快篩及通報。由於感染者在病毒血症期間進入社區,若遭病媒蚊叮咬將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風險,進而影響大眾健康。
衛生局表示,將進一步釐清個案首次就醫時通報、醫療評估及採檢情形,如查有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法執行檢驗診斷等情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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