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西屯區去年一起死亡車禍,肇事林男未獲得家屬原諒,法院判8月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去年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李男騎乘機車行經西屯區,遭一台違規左轉的貨車撞擊身亡,肇事的林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李妻表明,不會原諒林男,雙方也並未達成和解,因此,就算林男坦承犯行,也符合自首減刑,最終仍判8月刑,宣告刑逾6月,且未緩刑,也不能易科罰金。
2025年12月15日,林男(66歲)駕駛小貨車行經西屯區環中路與中清國道聯絡道路口時,該處明明為禁止左轉路段,仍貿然左轉彎,導致騎乘機車的李男(31歲)閃避不及,攔腰撞上小貨車後倒地,被緊急送往清泉醫院搶救,仍因創傷性顱腦損傷身亡。
林男肇事後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於偵查起就坦承犯行,法院則改由簡式判決處刑。中院考量,林男雖非像是故意行為之惡性重大,但是導致李男身亡,釀成此悲劇,應給予非難。
中院審酌,林男對被害家屬造成重大傷害,雙方因為調解條件差距過大,未能達成和解。加上李妻具狀表明「不原諒」林男等情狀,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判處8月徒刑,未宣告緩刑,也不能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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