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被控轉介1歲大男童剴剴給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檔照顧,導致剴剴被凌虐致死,事後涉嫌偽造訪視紀錄。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偽造文書無罪,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首度開庭,昔素有「人權法官」之稱的律師錢建榮陪同陳尚潔出庭。陳尚潔二審仍主張無罪。
高院下午2時30分開庭,剴剴戰士中午就集結在法院外喊「重判陳尚潔」、「見死不救,枉為人母」等口號,還喊話要陳認罪。陳尚潔一抵達法院,剴剴戰士激動齊呼「重判」,現場還出現推擠,面對剴剴戰士怒吼,陳尚潔沉默不語走進法院。
人權律師主張一審誤用保證人地位、擴大社工義務
陳尚潔在庭上仍作無罪答辯,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
檢方主張,陳女訪視不實、事後修改紀錄,請求改判偽造文書有罪;一審過失致死判2年屬中度偏低,請求加重其刑。
律師錢建榮主張,陳只是收出養的社工,不是安置社工,一審判決擴大她應該承擔的義務,且誤用保證人地位,況且,對於保母虐童部分,她也不知情,請求二審改判無罪。
檢方:空泛主張證人遭「不正訊問」
檢方也表示,辯方主張相關證人有遭不正訊問,應提出是哪位證人,並舉出不正訊問與待證事實的關係,否則就只是空泛提出。
因證據能力範圍、爭點尚未確認,受命法官李奕逸諭知11月6日下午續開準備程序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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