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主持召开2026年9月立法专题会议,审议并对即将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的8项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提出意见。会上,黎明兴总理还对多项需立即实施的重点、紧迫的经济社会任务作出了指示。
政府对《土地法》(修正案),《住宅法》(修正案),《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国家预算法》(整合案);《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第107/2023/QH15号决议若干条款修改补充决议草案;《刑事调查机关组织法》(修正案);《基层民主实施法》(修正案)等法案和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
黎明兴总理在发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位部长直接指导,全面、认真地采纳政府成员的意见、司法部的审议意见以及会议结论;抓紧完善各项法律和决议草案的全部档案,以征求政府成员意见,并在2026年9月21日前向主管副总理汇报;在即将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查、采纳和修正各项通过表决或征求意见的法律和决议草案过程中,主动与国会各机关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
黎明兴总理强调,贯穿始终的要求是体制须先行一步,为发展铺平道路;坚决彻底解决重叠与不足之处;疏通并有效利用各项资源;依法保护人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管理的效力与效率。
在基本赞同完善各项法律和决议草案的必要性、目标及方向的同时,黎明兴总理强调,《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是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草案,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受到国内外广大人民、企业、组织和个人的高度关注。
政府总理交由农业与环境部牵头,并同有关部门继续对法律草案的内容以及尚存分歧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各项主张充分得到体制化。
关于《住宅法》(修正案)草案,政府总理交由建设部进行审查,确保党的主张充分得到体制化;虚心倾听人民和企业的意见,研究并完善关于公寓楼使用期限、各类租赁住房形式及相关配套财政机制的政策。
关于《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草案,黎明兴总理指示建设部完善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成为公开、透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的土地资源配置渠道;完善草案相关规定,明确界定炒作和市场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
对于《国家预算法》(整合案)草案,黎明兴总理建议财政部继续评估对国家预算与公共投资流程的实质性整合,彻底克服重叠交叉现象,减少环节与手续;完善在决定实施与公共资源使用管理中的检查、监督、公开、透明及数字转型相结合的程序和项目投资时,关于评估经济社会效益及投资效益的规定。
关于《投资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黎明兴总理要求财政部进行审查,确保党关于根据中央第18号结论和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第10号决议充分得到体制化。
对于关于修改补充第107/2023/QH15号决议(关于根据全球反税基侵蚀征收额外企业所得税)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黎明兴总理交由财政部确保其与投资法、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法相统一;审查额外企业所得税的适用概念、对象、方法和程序,使其符合经合组织(OECD)的相关标准、指导以及越南的实际情况;简化程序、降低合规成本,同时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充分征收管理。
黎明兴总理要求各位部长集中最大资源,加强领导指导,抓紧完善政府提出意见、预计提交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法律草案。
对需要立即实施的多项重点、紧迫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作出指示时,政府总理强调了财政部、工贸部、建设部、农业与环境部部长以及国家银行行长承担的重大责任。在前8个月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需继续评估形势,与各地方开展工作,参谋各副总理继续指导、推进公共投资,化解困难堵点,推动长期滞留沉淀的项目投入运营,确保各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交通、科学技术、能源等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
与此同时,针对继续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胀、保障各大经济指标发展在合理区间等工作,黎明兴总理要求阮文胜副总理直接指导财政部、国家银行、工贸部仔细评估形势与动态,特别是对汽油、电力等价格的调控。
财政部牵头,并同工贸部及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仔细评估越南企业参与出口商品供应链的程度。
关于汽油、电力市场调控,黎明兴总理建议工贸部部长继续紧盯形势,确保从即日起至年底汽油与电力的充足储备与稳定供应。
政府总理交由黎进珠副总理继续督导,教育部须立即解决并在最短时间内明确具体期限,彻底、果断解决教材短缺状况。
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黎明兴总理要求范氏清茶副总理继续督导,卫生部负责非常仔细地审查,司法部、公安部、政府监察总署对医疗卫生领域多部法律修改法案提出意见,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突破,确保最高效力,绝不给违法违规留有漏洞,斩断局部利益和利益集团,减少药品及医疗设备供应环节中的中间层级,让各医疗机构和患者能够以最合理的价格、最高质量获取药品和医疗设备。(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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