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某國中前黃姓校長,被爆在1993年至2006年於某國中任教時性侵女學生,他在2022年9月間遭校方解聘,且終生不得再受聘為教師,黃男不服提出申訴及再申訴均遭駁回,對校方提起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校方解聘適法有據,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女校友控師侵犯 揭狼師犯行
全案因畢業多年女校友小雯(化名),向輔助參加人性評會申請調查並接受訪談,指控黃男自她就讀國二下學期、1999年2月起,利用教師身分對她多次擁抱、親吻、撫摸及性交等行為,持續到2003年她就讀高中3年級期間。
該檢舉案發生在黃男擔任某國中校長期間,輔助參加人性評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在2022年間做成調查報告,建議予以解聘。該國中依建議懲處解聘黃男、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
受害女學生控狼師 拆班對求愛
小雯指控,她在國二時與1名男同學很親近就像班對,黃男見狀不但搜兩人書包,還個別輔導,向家長反映兩人在談戀愛,但兩人感情依然很好。黃男拆散不成,還不罷手,1999年2月間寒假期間,趁全班出遊住宿時,將小雯及該男同學叫到飯店餐廳,要求男同學當面對小雯說:「沒有喜歡妳,只是想玩一玩」,隨後即叫男同學離開。
小雯難過又羞愧之際,黃男藉機指稱「在輔導過程中,已經愛上妳」等語,並表示,有責任要陪她好好長大,並詢問可以給她「避風港的擁抱嗎?」,在小雯思緒昏亂時,黃男擁抱她10餘秒,從此開始接送、搞曖昧,並單獨免費為她課後補習數學等行為。
受害女學生控遭性侵 痛陳:人生斷掉的地方
「1999年2月20日,是我人生斷掉的地方!」小雯說,那天她在半推半就、不敢拒絕下,黃男在教師辦公室對她親吻、撫摸、侵犯。此後,每週六都重複做同樣的事情,並曾發生在飯店、學校保健室、國中校史室及電腦教室等地。
小雯指控,黃男高興地說「有帶睡袋,可以在地上做」,就要與她在教室發生關係,甚至不願意戴套;如果她拒絕,黃男會怒嗆「不勉強」,但開車送她回家時,卻一路急踩油門和刹車。更誇張的是,黃男在國中畢業旅行時帶妻女同行,趁妻女參加自由活動時,要求她獨留飯店房間,與他發生性關係。
小雯就讀高中後,覺得有罪惡感,也無法接受黃男常和妻兒曬恩愛,但每次提出分手,黃男都教訓她「心智不堅定」,並表示,他在台中市耕耘很久,威脅國中教師聯招不會讓她考上,小雯不敢終止兩人關係,只好求原諒。
女學生當老師接性侵投訴 思及過往挺身揭犯行
小雯說,黃男在她上大學後還灌爆她的語音信箱、跑到她系上官網留言板留言,讓她看到與黃男相似的身影都會害怕躲開。
後來,小雯如願擔任老師,因有學生向她投訴,小時候曾被師長性侵,讓她想起自己遭受侵害的痛苦,在案發後20多年才挺身而出揭發黃男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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