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今后若妻子发生流产,丈夫也可获得最长3天的带薪假期。若有需要,还可提前至预产期前50天开始请假、与妻子共同待产。
去年6月21日,在首尔汝矣岛汉江公园泳池,孩子们正与爸爸玩水枪游戏。【照片来源:韩联社】 韩国雇佣劳动部9月17日表示,为在从孕早期到产后的整个过程中更广泛地支持男性参与育儿照护,将自本月18日起正式施行上述"配偶支持三件套"制度。此前,上月11日国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男女雇佣平等法施行令》及《雇佣保险法施行令》修正案。
首先,若妻子发生流产或死产,丈夫须在事发之日起20日内提出休假申请,届时最多可获得5天假期,前3天为带薪假期。若为地方中小企业等优先支援对象企业的劳动者,最长3天期间将由政府发放配偶流产、死产休假补贴,上限金额为常规工资的100%,即每日8.421万韩元,最高可达25.263万韩元。即便配偶在本月18日之前就已发生流产或死产,只要休假申请期限(20天)尚未届满,同样可以使用该制度,该制度同样适用于事实婚姻关系。
配偶产前产后假期的可使用时间同样得到延长。配偶产前产后假期,是因妻子怀孕或分娩而可使用的20天(可分3次使用)带薪假期。此前,该假期仅可在妻子分娩之日起120天内使用,今后则可自预产期前50天起、至产后120天内均可使用——此举系考虑到在分娩之前同样存在需要配偶照护的情形。即便是在制度公布当天(9月17日)已经请假的情况,只要距妻子预产期不足50天,同样可以追溯认定为配偶产前产后假期。
不过,公休日不计入假期期限内。举例来说,若预产期为今年11月24日,则自50天前的10月5日起即可开始使用配偶产前产后假期,但由于10月5日恰逢替代公休日及周一,因此实际可使用假期的起始日,将顺延至除去周末的10月2日。
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也可申请育儿休职——此前,男性劳动者只能在子女出生之后才能申请育儿休职,今后,若怀孕中的配偶存在流产、早产等风险,即便子女尚未出生,男性也可为照顾配偶而申请育儿休职。须在预定休职日前7天内提出申请,休职时长将从原有育儿休职时长中扣除,但不计入分次使用的次数。
韩国劳动部雇佣支援政策官赵贞淑(音)表示,"随着此次'配偶支持三件套'制度的实施,男性在从怀孕到分娩的整个过程中,参与育儿照护的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并称,"今后也将持续研究相应方案,减轻包括中小企业劳动者及特殊雇佣、自由职业者在内所有职场父母兼顾工作与育儿的负担"。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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