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棒球員網戀「奶糖」淪車手,收150萬喊也是受害者判1年8月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當過10多年棒球員的42歲曾姓男子,退役後轉任銀行櫃員,卻因網戀認識暱稱「奶糖」女子,聽從指示拿假投資公司工作證、收據,向被害人收取150萬元。曾男辯稱自己也是感情詐騙受害者,士林地院認他受過洗錢防制訓練,早已察覺工作異常,仍為感情及報酬跑單,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8月。
詐騙集團先透過LINE,以假投資話術誘騙周姓女子面交投資款。曾男依暱稱「阿宏」的人指示,列印偽造的「諧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收據及工作證,2025年4月間前往新北市汐止區,向周女收取150萬元,之後再把現金放到指定地點。
不到一個月,同一名周女又被另名林姓男子以相同方式收走140萬元,前後共損失290萬元,直到驚覺受騙才報警。
曾男到案後否認犯罪,供稱自己在網路認識「蘭蘭」約半年,對方後來改名「奶糖」,但2人從未見過面,他也不知道對方在哪家公司上班;至於指示他收款的「阿宏」,同樣沒見過面、也不清楚真實身分。曾男辯稱,自己是遭到感情詐騙,才會去做這份工作,不知道是在替詐團收錢。

▲前棒球員想和「奶糖」發展感情,竟淪車手收150萬判1年8月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不過法官認為,曾男曾當過約10多年棒球員,之後又在銀行櫃檯工作約5年,還受過洗錢防制訓練,對詐團利用車手收取大筆現金的模式理應有所認識。更何況,他沒有經過面試,也沒有任職諧永投資,工作證、收據還是由陌生人傳檔案給他自行列印,整個工作模式明顯異常。
法官也發現,曾男曾在聊天中主動詢問「這個不需要簽約嗎」、「是不是要去公司一趟」,顯示他其實早已察覺工作不對勁,卻仍為了與「蘭蘭」進一步發展感情,以及每跑一單可賺2000元報酬,照指示前往收錢,因此認定具有犯罪的不確定故意。
另名林男則辯稱自己只是求職,卻同樣沒有經過面試,還曾拿不同公司的工作證收款,甚至坦承「有覺得這份工作怪怪的」。士林地院最終認定2人均擔任取款車手,各判有期徒刑1年8月;林男另取得1000元車馬費,法院並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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