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今天(19日)對彰化檢方偵辦議會和謝家賄選案提出質疑,包括餐會6月舉辦時出席者都尚未登記或確定提名,並無「以好處換取選票」的對價關係,其次該案自吳音寧舉報至今已逾2個半月,這段時間檢警調早已完成多輪調證與訊問,證據既已齊備,何來湮滅、偽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彰化地檢署也發布新聞稿反擊稱,謝典霖(彰化縣議長)等人使用議會公款支付餐會費用對選民進行賄選,有對價關係,對每位選民的賄選金額逾千元,具有貪瀆及違反選罷法之雙重不法。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彰化地檢署指出,謝典霖等人係使用議會公款支付餐會費用對選民進行賄選,且有對價關係,具有貪瀆及違反選罷法之雙重不法;至於坊間單純選舉造勢場合提供之簡易餐飲,或參加活動致贈符合社交禮儀之禮品,若無對價關係,自不構成賄選。本案用於賄選之財物除高價食材料理外,尚提供洋酒,會後並致贈蛋黃酥,已非僅提供簡易餐飲之選舉造勢活動。檢方強調,本案除在場登記參選之候選人之外,參與之選民多達百人以上。依上述賄選財物總價值及在場參與人數計算後,對每位選民之賄選金額已逾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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