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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人競選廣告照片與本人不符 中選會尊重:選罷法未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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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名的花蓮縣光復鄉長參選人鍾玉清,競選廣告照片被外界認為無法辨認出本人,而此次不少縣市候選人競選文宣圖也被發現與本人不符。對此,中選會今(1日)表示,目前「選罷法」並未特別規範候選人使用的照片,中選會尊重候選人如何呈現自身外貌。針對外界質疑競選廣告與本人實際差太多,鍾玉清今日澄清,競選廣告上的照片並非AI修圖,也沒有P圖,而是他16年前擔任首屆光復鄉民代表會主席的照片,當時的他40幾歲,現在則是65歲,中間曾任三屆光復鄉代表會主席,皮膚曬黑是他過去20幾年服務地方的證明。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就候選人從事競選宣傳如何使用其本人相片,未有相關規範,惟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除有妨害選舉秩序或公平競爭等情事,應以法律為相應之規範外,自不宜過度限制;又候選人如何呈現自己外貌,屬競選宣傳的一環,涉及表意自由,在未有正當限制理由下,宜尊重候選人之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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