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塔省人民议会已颁布第47/2025/NQ-HĐND号决议,规定对同塔省辖区内无捕捞活动需求的渔船进行转产、解体的支持政策。实施总经费预计超过303亿越盾。实施时必须遵守捕捞管理和打击IUU捕捞的规定。
同塔省目前已完成对全部正在运营渔船的许可发放。渔船已登记、检验、标识、发证、食品安全认证并安装航程监控设备。
近期,该省同步采取多项措施,其中包括通过港口加强渔船监控,使打击IUU捕捞工作取得了实效。特别是,自2024年至今,同塔省无渔船在外国海域违规捕捞。
为提高渔船管理在打击IUU捕捞中的效力,同塔省农业与环境厅开展协调检查、处理海上失去航程监控信号渔船的活动。该单位重新成立隶属于畜牧、兽医和水产分局的渔船监控组和打击IUU捕捞检查组。
此外,同塔省农业与环境厅与有关单位配合,同步实施电子捕捞水产品溯源系统,确保出口水产品来源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该省美拖和万朗两个渔港的渔船管控工作得到认真执行,既满足渔民卸货需求,又有助于有效打击IUU捕捞。年初至今,各港口近港渔船共4784艘次,卸货水产品产量超过32700吨,按规定充分、及时更新产量。
2026年前9个月,同塔省两个渔港全部进出港渔船在电子捕捞水产品溯源系统上操作,全部受理档案在电子捕捞水产品溯源系统上办理。至今,未发现出口欧洲市场的货物违反IUU捕捞或出口档案有错误需要核实、说明的情况。(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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