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榮總前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前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手術室「代刀」,一審分判1年4月、1年2月徒刑,均緩刑4年,台中地檢署審酌判決後認為2名醫師部分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今(2)日提起上訴。中檢起訴指出,楊孟寅、鄭文郁2人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3名醫材廠商進入手術室,向13名患者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檢方並查出,醫材廠商涉嫌將銷售額約2至3成作為「公關費」給予醫師,形成「醫師掛名、廠商代刀、私下分利」模式;涉案5人另被控隱匿廠商實際執行醫療行為,詐領健保署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共196萬元。台中地院9月15日宣判時,認定5人均涉犯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及詐欺取財罪,考量5人認罪、與全部病患或家屬完成調解和解並履行賠償,且尚無證據證明病患因此受到實際身體傷害,判楊孟寅1年4月、鄭文郁1年2月,均緩刑4年;3名醫材商則分判1年、8月、8月,均緩刑3年;中檢檢察官審酌第一審判決內容後,認就其中2名醫師楊孟寅、鄭文郁部分,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尚有未洽,今天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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