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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期地主巡田水? 台中怪阿伯「騎機車逛」新光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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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曾多年蟬聯全台百貨店王,今年7月間遭林男「騎機車」從大門闖入,他頭戴安全帽、腳穿拖鞋,在1樓化妝品區繞行1圈,沿路大喊「在中國要尊重中國的法律」,把顧客、櫃姐嚇到四處躲避。保全見狀試圖攔阻,林男即悠哉騎機車從大門逃逸,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中地院認為,林男行為造成顧客、店家恐懼不安,裁罰3000元,仍可抗告。

林男騎機車逛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圖/Threads/qax_olu授權)

騎機車「逛」新光三越 怪阿伯一路大喊

據了解,年約60歲的林男今年7月30日晚上9時許,穿拖鞋、戴安全帽,騎機車自新光三越百貨大門進入,在1樓門面化妝品區繞行,並大喊「在中國要尊重中國的法律」,現場警衛見狀緊急驅趕,林男則騎機車閒晃1圈後,從大門離去,現場逛街民眾、專櫃及店家都看傻。

網友笑稱:「七期的地主巡田水」

民眾拍攝離譜畫面上傳網路,網友見狀笑翻留言,質疑林男是「七期的地主巡田水!」、「董事長巡邏嗎?」,還有網友大嘆「台中人就是狂!」、「開超跑停VIP都輸了!」。

新光三越當時發聲明指出,警衛發現後第一時間,依應變流程維護顧客及店內安全,並確認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或財物損失,業者同步知會警方處理。

林男騎機車逛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圖/Threads/qax_olu授權)

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  

第六警分局循線通知林男到案說明,認定林男無故騎機車進入新光三越中港店,還在1樓店內繞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

台中地院裁處罰款3000元

台中地院簡易庭追查新光三越主管證詞及百貨公司內部監視器畫面作為佐證,認定林男行徑已引起周圍顧客、店家內心恐懼與不安感受,所為逾越社會大眾所能容許的合理範圍,依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裁處林男罰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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