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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瑞芳6警餐聚涉違紀 分局長記過建請調非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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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3日電)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員警餐聚疑涉違反警紀,新北市警局今天表示,調查發現現場有飲酒歡唱、禁菸及逾時未離場,2日核處高姓分局長等6人各記過1次,並建請將高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新北市警察局今天發布新聞表示,接獲網路流傳社群LINE截圖情資,內容陳指瑞芳警察分局高姓分局長等人飲宴過程,疑有言行失檢,並違反警察風紀。

市警局說,由督察室靖紀小組啟動調查,調閱監視器影像、訪談相關人員及蒐集相關事證,查明該次聚會場地是合法旅宿的視聽室,參與人員為瑞芳警分局員警、義刑顧問及幹部夫婦。

市警局說,席間義刑顧問安排其歌唱班女性友人到場,且該女性友人另帶2名陌生女子進入視聽室。期間,業主已明確告知現場禁菸,多次提醒場地使用時間至晚間10時,並要求人員儘快離場。但現場人員未予理會,仍持續飲酒歡唱,直至業主關閉視聽設備後才離開。

市警局說,已於10月2日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核處高姓分局長等6名員警各記過1次。針對高分局長未能以身作則、謹守分際,業主已多次提醒該處為禁菸場所及已逾營業時間,高員未予理會也未約束在場員警行為;對於身分不明之陌生女性到場後,未立即離開,敏感度不足及言行失當,建請警政署調整高員為非主管職務。(編輯:李亨山)11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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