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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留學生持BB槍搶超商又揮刀砍警!險割頸動脈判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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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讀大學的22歲越南籍黎姓男子,去年10月持BB彈手槍在苗栗縣竹南鎮便利商店開2槍,搶走2罐飲料逃逸;遇警還持刀拒捕,造成一名員警頸部受傷,險些傷及頸動脈。苗栗地院審理,依犯攜帶兇器強盜罪、殺人未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黎男原就讀基隆某大學,是生存遊戲迷,他於去年升大四時,因未辦妥註冊手續,被學校退學。去年10月1日晚間,他搭乘火車到竹南車站,徒步到距車站約6公里的超商後,持BB彈手槍,威脅店員開保險箱,店員趁隙逃出店外,黎朝背後開BB彈2槍,擊中店員頭部擦挫傷。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黎男因打不開收銀機,拿了冰箱內2罐奶茶飲料後逃逸,竹南警分局接獲報案,報請檢察官指揮,成立專案小組追緝,於去年10月2日鎖定黎男窩藏在新竹市香山區風火輪公園,前往圍捕。但黎男持摺疊刀拒捕,一名員警閃避不及,右頸部遭割傷,險些傷及頸動脈,經送醫治療後幸無大礙,但黎男也乘隙逃逸,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於4日晚上6點多在新竹市香山區拘獲黎男,依法送辦。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數年,行為時復因受到病情發作之被害妄想及幻聽存等症狀影響,而為強盜犯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又持刀拒捕傷警,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應執行6年6個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6個月;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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