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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廁所變家暴!不滿弟女友「用太久」 3人屋內混戰鬧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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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蔡姓男子因不滿弟弟的潘姓女友使用廁所過久,竟狂敲撞門咆哮,隨後與前來理論的弟弟爆發激烈口角。潘女走出廁所欲勸架拉開雙方,哥哥竟將怒火轉向她,將她推倒痛毆,導致潘女頭部鈍傷合併腦震盪,潘女憤而求償51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蔡男須賠償7萬7060元。可上訴。判決指出,前年10月25日深夜,蔡男在其位於高雄市的住處3樓,不滿弟弟的伴侶潘女使用廁所時間過長,竟在門外猛烈撞門,大聲斥責「有沒有禮貌」、「怎麼用這麼久」。潘女未回應,蔡男隨即瘋狂敲門,此舉引發弟弟不滿大喊「人家是客人、太無禮!」兩兄弟在走廊爆發激烈爭吵。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潘女在廁所內聽聞爭執聲越來越激烈開門勸架,蔡男先將潘女推倒在樓梯階梯上,再揮拳猛擊其頭部,造成潘女頭部鈍挫傷合併腦震盪及左後頸鈍挫傷,衝突直到蔡男父母上樓才停止,潘女事後提起民事訴訟,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索賠醫療費、工作損失及50萬元精神慰撫金,總計51萬7060元。蔡男開庭時辯稱,當時眼鏡被弟弟打掉「根本看不清楚,怎麼可能碰到她」,並質疑潘女事後還能出門遊玩,不同意高額慰撫金,法官審酌刑事判決及傷勢後,認定蔡男故意傷害事證明確,但衡量雙方經濟狀況後,將精神慰撫金酌減為6萬元,判處蔡男應給付醫療費、工作損失共7萬7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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