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legram外送茶群遭警盯上,金流曝光揪出幕後集團 。(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警方在Telegram「台灣外送-北部專區」群組發現「S型水蛇腰」、「火車便當」等露骨攬客訊息,警隨即喬裝男客,以1萬5000元價格約女子到天母一間商務旅館性交易,等人上門後再循線查出背後應召集團。負責提供帳戶收取性交易款項、提款交款的黃姓男子遭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黃男自2025年3月21日前某日起,與Telegram「台灣外送-北部專區」群組內、LINE暱稱「妮妮」等身分不詳的成年應召集團成員合作,由集團成員在群組刊登媒介性交易訊息,內容甚至以「臺灣本土外送茶」、「S型水蛇腰」、「把好多老闆榨乾」、「火車便當」等露骨文字招攬男客,並招募多名女子從事性交易。
集團另找林姓男子擔任俗稱「馬伕」的司機,負責接送應召女子,並向女子收取扣除薪資後的性交易服務費,再將款項存入黃男提供的銀行帳戶。該帳戶實際由黃男胞弟申設,黃男再依集團指示提領款項後,交給其他成員。
警方去年3月21日下午2時前,在Telegram群組發現相關性交易廣告後,決定喬裝男客與「妮妮」接洽,雙方約定當天下午2時許,在北市天母一間商務旅館506號房,以1萬5000元進行性交易。
集團隨後指示林男開車載應召女子前往旅館。女子進房後,喬裝男客的員警拒絕實際交易,女子約在下午2時45分離開旅館、搭上林男駕駛的車輛時,警方當場查獲,並一路追查金流及集團分工,查出黃男涉案。
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在整個應召集團中的角色,主要是提供帳戶收取性交易款項,再依指示提款、交付款項,相較於其他負責招攬男客、指派女子的成員,犯罪參與程度較低。
法官審酌黃男高職畢業,目前從事司機及瓷磚施作,每月收入約4萬至6萬元,未婚且須扶養祖母等生活狀況,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