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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阻止金融控股公司掌门“自行安排连任”,但评价应重业绩而非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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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院长李粲珍去年12月1日就任后,在首次记者座谈会上表示将着手改革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至今已过去十个多月。相关工作组今年1月正式启动,传出改革方案已具雏形的消息,也已有相当一段时间。

考虑到监管部门负责人就任后便反复强调治理结构改革,方案公布得实在缓慢。人们听到的只是“即将公布”的预告,监管部门仿佛成了喊“狼来了”的孩子。方案迟迟无法敲定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围绕“限制第三个连续任期”的争议。监管部门正考虑仅允许金融控股公司会长连任一次,禁止进入第三个任期。通常每届任期为三年,因此最长任职时间将被限制在六年。此前,新韩金融前会长罗应灿任职九年、韩亚金融前会长金正泰任职十年、KB金融前会长尹钟圭任职九年,任职三个或更多任期的案例不少。

监管部门试图阻止长期掌权,有其道理。外界一直批评,会长们在董事会或会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安插自己人,构筑“战壕”,轻易实现自行安排连任。李在明总统批评的“腐败小圈子”带来了各种弊端。新韩金融前会长罗应灿在长期掌权过程中引发内部派系斗争,给公司留下严重创伤后退出,时任金融委员会委员长金锡东甚至警告“不要考验监管部门的耐心”。友利金融前会长孙泰升虽成功连任一次,却因涉嫌向亲属违规发放500多亿韩元贷款被起诉,造成公司内部混乱。

帝王式会长会扰乱企业经营,也会使组织文化僵化。据公开流传的说法,某金融控股公司每逢腌制越冬泡菜的季节,主要高管的妻子都会聚集到会长家中腌泡菜。有传言说,不仅本人,连配偶也要积极参与,才能平安度过人事调整季。

应阻止轻而易举的连任,但以法律统一限制连任次数是否为最佳办法,仍需审视。防止长期掌权的弊端固然重要,但即便经营业绩和领导能力出色,也仅凭任职时间决定会长去留,同样不可取。任期限制反而可能催生短期业绩主义。

近期,以商业银行为主的16家金融机构泄露十万多条信息,促使人们反思金融业以短期业绩为中心的经营方式。有观点指出,金融机构不愿向投入资金后难以立刻见效的信息保护领域拨付预算。KB、新韩、韩亚、友利四大金融控股集团,继去年之后,今年上半年再次创下历史最佳业绩,但信息安全投资额却减少了。

治理结构改革应以严格评估为基础,立即淘汰无能的领导者,同时保障有能力的领导者长期经营。应考虑到,像已任职二十年的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这样的人物,也可能推动韩国金融业发展。正因如此,比起统一限制连任次数,更应着力增强董事会的中立性和专业性,使其能够客观评价会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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