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初中东战争爆发后,上班路上的车辆骤然减少,这一幕至今记忆犹新。当时,全国汽油均价从战前2月第三周的每升1688韩元,涨至3月第二周的1901韩元。政府3月13日突然实施石油最高限价制度。在无法判断中东战争将持续多久、国际油价将涨到何种程度的情况下,这是当时出台的一项应急措施。
这一措施确实有效果。据韩国产业研究院数据,今年3月至8月,韩国汽油价格涨幅为16.5%,低于美国的28.8%和德国的21.0%。韩国银行评估认为,石油最高限价制度为压低消费者物价涨幅贡献了0.6个百分点。从政治层面看,这也是一张成功的牌。今年上半年李在明总统支持率超过六成时,民调机构将稳定油价措施与股价上涨一道,列为主要原因。
问题在于此后。进入实施第八个月的最高限价制度,至今没有结束迹象。实施初期,政府还曾调整价格上限,但自7月25日公布第八轮最高限价以来,上限已连续三个多月没有变化。政府在实施初期曾承诺,“战争结束或油价稳定后,将尽早终止”(产业通商部长官金正官4月27日表态)。如今,连这样的说法也听不到了。紧急情况下引入的价格管制,正逐渐固化为常态。
自1997年价格自由化以来,韩国国内油价基本由市场决定。少数炼油企业主导市场的寡头结构,以及始终不断的串通定价疑虑,确实存在。“涨得快、降得慢”的批评声也很大。但市场存在问题,与政府直接决定价格,是两回事。
价格是经济主体最敏感、最不容忽视的信号。油价上涨,消费者会减少驾车,企业会寻找节省燃料的方法;价格下降,消费就会增加。无需任何人发号施令,供需便会自行调整,这就是“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最高限价制度却使这一信号失效。
石油虽是必需品,但并非所有石油消费都不可或缺。运输、农渔业等领域的需求难以压缩,但也有部分私家车出行可以用公共交通替代。韩国道路交通用油约一半用于乘用车。财政负担同样沉重。为弥补炼油企业损失,政府在今年补充预算中安排4.2万亿韩元,在明年度预算案中安排1.45万亿韩元。这意味着,税款流向了耗油较多的人和炼油企业。
应急措施终究只能是应急措施。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控制商品价格应是极为例外的情况。一旦政府开始代替市场发挥这一作用,消费者就会更多依赖政府决定,而非市场信号。政府一旦介入,每逢价格上涨,就会面临再次干预的压力。应急措施常态化,是危险的。
石油最高限价制度在战争初期确实减轻了国民和政府的负担。但这一成果,不能成为继续维持动摇市场经济原则的应急措施的理由。可以分阶段调整价格上限,使其逐步接近市场价格,推动平稳退出,必要时同时对小微个体经营者、运输业者、农渔民等给予定向支持。如果难以立即取消,至少也应提出分阶段恢复正常定价的时间表;如果确实必须维持,也应明确说明适用标准。
政府应做的,是让市场正常运行,而非代替市场。危机期间暂时接手的定价权,不能一直握在政府手中,应在今年内交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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