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国媒体的民粹主义正在酿就社会灾难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论坛」,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5月16日,广东佛山再度发生惨案,一名男子连续砍伤六人(一人因伤势过重,次日不治)后跳楼自杀。这是一个多月来中国发生的再一起起滥杀无辜的惨案。笔者在陕西南郑县发生屠杀儿童惨案的第二天,曾写了一篇题为“中国媒体的民粹主义正在酿就社会灾难”的文章,文中这样谈到:“要真正阻止残杀儿童的暴行在中国再度发生,不能仅仅靠政府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为无论怎样严密的措施都无法防止存心施暴的狂徒。因为无论怎样严密的措施都无法防止存心施暴的狂徒。暴徒如果无法在校园杀人也会在大街上杀人。要真正防止这种惨案的发生,最有效的方法是让媒体真正公正客观地表达社会大众的真实态度,对这种滥杀无辜、惨无人道的暴行进行谴责。中国媒体应该停止用民粹主义来制造新的社会灾难。中国的舆论界必须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同声谴责杀人凶手。‘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是中国宝贵的古训”。此文尚未公开发表,前天广东佛山的的杀人惨案就印证了此文的观点。

中国社会究竟怎么了?为什么会在短短的几十天内发生如此密集的校园残杀惨案?笔者以为,尽管这些杀人狂徒有各种不同的社会遭遇和不满,但真正把这些遭遇挫折和充满愤懑的人变成杀人狂徒的却是中国的媒体,包括政府的平面媒体和民营的网络媒体。这里,不是指中国媒体报道这些消息的行为导致了连锁反应,而是指中国媒体在不断地用民粹主义制造杀人狂徒。

3月23日福建南平市的郑民生砍杀小学生惨案发生后,中国的一些知识精英不是按照文明国家的反应去直接地分析凶手个体的犯罪心理,去谴责凶手惨无人道的暴行,而是沿用从文革中继承下来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去深挖凶手背后深厚的阶级根源。中国的主流媒体几乎没有一篇义正言辞的评论来谴责这种残杀儿童的暴行,反而转弯抹角地把对凶手暴行的谴责转为对社会的谴责。而各大网站选择登载于首页上的博客几乎过滤掉了所有正面谴责凶犯暴行的文章,而专门选择性地登载把凶犯责任转化为社会责任的文章,由此构造出一种“虚拟的社会共识”来误导整个社会。按照中国媒体这些具有浓厚阶级斗争色彩的意识形态来分析,残杀学生和幼儿的凶手只是一个表面现象,社会巨大的不公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冲突才是这些惨案的本质。这些教授和研究专家的反思弯来绕去只想说明一个问题,这就是校园惨案之所以不断发生,本质上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巨大不公和尖锐矛盾所导致的。《新京报》在5月14日的一篇评论非常具有代表性,这篇文章的标题就是“终结校园悲剧:让每个公民有讲理的地方”,竟把凶手残杀儿童的原因归结为无处讲理,这哪有一点尊重事实的风格?这几起校园惨案中的杀人凶手中有哪一位是因为有严重冤屈而无处讲理才冲进校园杀人的?中国的意识形态专家们能够在这几起校园惨案中提出哪怕一丁点能够站得住脚的基本事实吗?难道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推演就能够拿来作为具体个案的总结吗?遗憾的是,这已经是中国媒体的现状!由于民粹主义的思潮主导著媒体界,而媒体界则垄断著中国社会的话语权,这种包裹着阶级斗争内核的民粹主义事实上绑架了整个中国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系列杀人惨案的凶手,就是被弥漫在中国媒体界的民粹主义催生出来的。

民粹主义的学者和媒体把最近发生的一系列校园惨案说成是中国社会巨大的不公和尖锐矛盾所致,既不符合这些杀人狂徒的个人现实境遇,也不符合中国社会近几十年发展的现实。不错,处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目前确实存在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确实尖锐,但是,这完全不能构成这些残杀儿童凶手的犯罪理由。从最近这几次在学校和幼儿园砍杀无辜儿童的凶手个人情况看,基本都是杀人者个人在感情或工作中遭遇到挫折而走上了极端,而很难有充分事实说明这些杀人凶手是遭遇了严重的不公待遇。另一方面,即使从整个社会矛盾和社会不满的程度来分析这些校园惨案,也完全缺乏事实根据。中共建政后的前三十年,由镇反、反右、三年饥荒、文革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和不满远远甚于现在,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没有集中出现这种砍杀幼儿和学生的现象呢?如果说是因为那个时候镇压严厉,那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今天这些杀人狂徒不是都抱着一死的决心吗?为什么那个时候没有产生这种不怕死的杀人狂徒呢?事实上,今天的社会大众再有不满,也难以比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人们眼看着身边人饿死时产生的不满情绪,再愤怒,也难以比得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末被批斗的5千万阶级异己分子亲属的愤怒,但为什么在社会有了巨大进步的今天,这些人却会抱着宁死的决心来滥杀无辜的儿童?显然,这种社会不公论无法解释滥杀无辜的真实原因。

问题还不在于这些民粹主义的反思不符合事实。更为严重的是,由中国媒体渲染出的这种以粗陋的阶级斗争为内核的民粹主义不仅是错误地分析了这些惨案发生的原因,而且是进一步不断制造新的杀人狂徒,这才是最可怕的。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总是会有一些人因为不同原因而遭受挫折或失败,总是有一些人对社会充满愤懑,这本来是一个普通常识。但粗陋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可怕性就在于,它必须要把这些遭受挫折的失意人塑造为被压迫、被剥削的冤屈者,否则这个意识形态就不能成立。当社会革命的条件具备时,这些社会中的失意者、失败者就会在这种阶级斗争意识的感召下加入到革命浪潮中去,用枪杆子和大刀推翻整个社会;在一个社会不具备革命条件时,这种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就会在民众中塑造一些受阶级迫害的悲壮形象。当这种“被迫害情绪”四处泛滥,一些神经脆弱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被迫害情结,但又革命无路,就会把屠刀挥向无辜。而一旦社会出现了滥杀无辜的现象,用现代语言包裹了的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又千方百计地给这种滥杀无辜寻找社会理由,由此进一步给下一个杀人狂徒提供了道德勇气。

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分析,中国媒体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偏执既严重缺乏法律意识,也突破了人类社会基本的道德底线。当一桩残杀无辜儿童的惨案发生时,如果社会的知识界和媒体不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去谴责杀人凶犯的暴行,反而把这些暴行归之为社会矛盾,等于是在瓦解整个社会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是在鼓励新的杀人凶手出现,是在对被害人灵魂进行亵渎,是在被害者亲属的心灵创伤上撒盐。众所周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发生的任何一起刑事犯罪案件都有其社会根源,没有任何人会否认这一点。没有人生下来就是小偷,生下来就是强盗,生下来就是杀人凶手或强奸犯。但是,无论每一个社会的现实和背景如何,每一个人都是自己行为的主体,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是基于自由意志,因此每一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这是人和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基本共识,由于这个共识,每一个国家才会制定刑法,才会有刑事审判和监狱。中国媒体在一系列校园惨案后表现出来的荒唐逻辑,即使是西方最最左翼的媒体也会自叹不如。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进一步自由化和市场化的发展,知识界和媒体界反抗市场化的民粹主义越演越烈,甚至把过去的阶级斗争理论再度用民粹主义的语言包裹起来注射到社会上一些遭受挫折的人身上,给这些失意者滥杀无辜提供一种毒品式的道德勇气。中国媒体在杨佳案上表现出的民粹主义狂热实际上早已预示了今天幼儿园和学校里的惨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