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政府在网上公示的一份经济适用房申购名单引起轩然大波。眉县有关部门承认,首批610套经济适用房中有409套分给眉县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其中不乏部门“一把手”,而分配给城区社区居民的名额只有22套。对此他们的解释是,眉县作为县城,其居民主体就是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他们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来说比较低,且有很多确实属于住房困难家庭。(5月24日《大众日报》等)
借用鲁迅先生一句话: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倒越糊涂了。偌大一个县城,即便机关单位非常之多,人员非常臃肿,其人数难不成比普通老百姓还多?想必就是眉县县委、县政府自己也不会承认这个事实吧。至于眉县“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来说比较低,且有很多确实属于住房困难家庭”,这就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在眉县官方网站以及宝鸡统计局网站上,《眉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说得清清楚楚,过去一年眉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705元(平均下来每月为1808.75元)。两相对比,眉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平均2000多元的月收入在当地怎么就算低收入了?
其实,了解我国平均工资统计方法的人都知道,我国平均工资的统计过去都是以国有、集体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等员工为统计对象,而没有把私营企业的在岗员工纳入统计范围。而国有、集体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收入相对绝大多数的私企职工而言要高得多。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出来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肯定会比当地真实的平均工资要高得多。换句话说,如果眉县把当地的私营企业的职工纳入平均工资统计,得出的年平均工资肯定要比21705元低得多。不仅如此,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多有灰色收入,像各种叫得出名的、叫不出名的福利。若把这些收入算上,再加上2000多元的月收入。试问,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当地到底算不算贫困户,想必人所共知。
明明就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染指经适房,却要编造出些难以自圆其说的荒唐理由,事实令人愤慨。都说政府是替老百姓办事的,手里有了钱和资源,要先为辖区内穷困的老百姓着想,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可眉县县委、县政府倒好,首批610套经适房刚出来,竟有409套分落入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手中,其中还有不少是部门“一把手”,而只有22套房子落到了普通老百姓身上,权力自肥到如此程度,实乃罕见。政府是民众的政府,不是专门替本系统工作人员谋取福利的工具。在广大民众切实问题与机关人员福利之间,政府理应优先考虑民众的实际问题,做到以民为本,而不能坐拥权力、资源、资金,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些政府或官员权力自肥多是悄悄地或在极小范围内进行,但发生在眉县的这起经适房自肥事件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尺度”。他们不仅拿到桌面上来谈了,并把自肥结果发布到眉县政府网上,还已经形成规模化、程序化,已由过去的“点”推广至现在的“面”,由以往的“为个别人个别部门谋取私利”衍生到“为系统内所有公务员谋取私利”。笔者以为,在以民为本、依法行政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个别部门或官员出现以权谋私行为不可怕,可怕的是整个部门或整个系统的人集体以权谋私。甚至有时,个别部门或官员公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打着某些冠冕堂皇的幌子,将这种“潜规则”变成“显规则”,并上升成为一种程序化的“以权谋私”。像眉县的这种做法说法,其影响显然是非常恶劣的,当地老百姓心中肯定充满了不解和怨言。
眉县之所以能做出以上荒唐举动,说明当前一些裸露在外的非常明显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腐败行为没有引起更高主管部门的足够重视,而某些地方官员对诸如“以权谋私”乃至“权力通吃”这类现象已经变得有些麻木,或乐于此道。从另一个层面看,这类隐形的、温柔的腐败开始走向程序化,并已不是极个别官员的利益冲动,而是一个部门乃至一个系统的集体意志。在这个必然破坏社会起码公平的不合理制度之下,这些部门或系统的人们已构置了另一番图景,他们互不监督,互不干扰,相安无事,各自受益。这,值得社会各界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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