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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厅级干部别墅被盗”是种公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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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玉石、水晶、名人字画,南京一副厅级干部把这些价值40多万的财物锁在保险柜里。可没想到自己住的别墅遭了贼,保险柜被连锅端了。好在警方很快破案。(6月13日扬子晚报)

于是信息一发布就受到网民们的围观,善意或恶意的围观,大家包括我七嘴八舌地说----除了依法处罚小偷,也要看看这位副厅级干部别墅被盗的现金玉石字画的来源!毕竟小偷反腐有先例,就怪不得人们恶意揣测了。并且我觉得,围观“厅级干部被盗”是一种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公民力量的体现,有关部门包括警方在神速破案后同时也应该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让人民群众有条件监督政府官员,这才算“功德圆满”。

按说现金、玉石、水晶、名人字画一共价值40多万,虽然比起文强来微不足道,但加上别墅以及其他财产,估计也是一个和副厅级干部身份不相吻合的巨额财富,因为显然如果按照公务员正常工资标准来看,那么他或她已经涉嫌不明财产来源罪了。不过为何纪监部门就不能主动调查呢?难道非要等到老鼠碰到猫鼻子,猫才动一动?笔者确实感到匪夷所思。

网民马青时间就说,这让我想起了周久耕,他也同样被善意围观了。纪监部门的人有没有想起这个前车之鉴呢?等网民们都善意围观了,他们还迟迟不动,最后他们也会被善意围观的。

也有人说,这个级别干部非中纪委管,我鲁国平却以为,事无巨细中纪委管得过来吗?何况这又不是最终证据确凿后的查处,前期的调查完全可以由当地的有关部门包括纪委去完成,先给予网民们一个交代。

事实上,在“被”字大行其道的时代,屁民们也想“被”一下一些被盗官员以及有关部门,使前者其不明财产曝曝光,这很正常,也很合理!当然这里并不排除有例外,比如这位官员的财产是先人遗产以及家庭的合法财产,朋友的馈赠等等,可到底我们的围观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呢?网民们说的或自以为是的感觉都是不算数的,一切要看“厅级干部被盗”这件事有没有后续的主动调查结果来说明了!

公民权利以及力量不容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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