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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何时才能远离“择校费” 可怜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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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带来城市人口基数猛增。择校热已从10年前简单流量化的“商品寻租”期,顺势演变成今日更为紧俏、白热化的“权钱复合寻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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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新闻封面稿:何去何从择校费。

何去何从“择校费”

这张“择校关系条”来自北京市教委某主任亲笔手书,得来实属不易,孰料另藏玄机。

“字序横着写,是示意校长此事要办,若为竖体书写,则暗示可以不办。如果是‘务必要办’,主任会亲自来校登门授意。”家长张洋为本刊记者指点迷津。

张洋的孩子1999年入学,明年高考。这意味着在择校的漫漫长路上,家长张洋也将迎来最后冲刺。陪同孩子升学,张洋亲身体验了新世纪以来首轮择校升温的全过程。

“刚开始的时候,多交几万元钱孩子就能进好学校。之后是再多交点钱加上点关系,也没太大问题。现在则是拿着十几万块钱,若没有过硬的关系,也不要想轻易进去。”

稀缺资源,有利可图。“事实上,择校费为教委默许。学校甚至肩负择校费指标任务,且择校收入都须上交教委,再由教委返还一定比例给学校。”北京市某重点小学校长告诉本刊记者。

2010年11月1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教育部就择校问题要求整顿,并非首次。此番新发文,有了时间表,暂无路线图。

择校热不是孤立现象,产生的根源是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且分配不均,以及整个城市发展规划中,教育领域正在承受、却无法越俎的户籍管理难题。

有关择校的整顿,如不触及根本,不免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神马皆为浮云”。

北京是全国择校乱象的“重灾区”,“小升初”阶段尤为突出。2010年3月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利民接受采访时表示, 2014年本市小学入学人数将超过20万。

这几乎为2010年北京市小学入学人数的两倍。

可怜天下父母心

让下一代不输在起跑线上。为此,父母们不遗余力。

在深圳某国企工作的唐科最后咬牙高价买下学区房。唐科2002年从老家湖南考上清华大学,2006年本科毕业后至深圳工作。回想当年过独木、跃龙门的成功史,考虑自己孩子将来的前途,唐科早早便忧心忡忡,不敢存侥幸心理。“首先,在深圳参加高考录取概率比老家高;其次,一定要让孩子上深圳的好学校好班级,接受尽可能全面优秀的教育。”唐科告诉本刊记者,尽管来自小城市工人家庭的他,当年和诸多五湖四海的同届同学皆跨进了国内最高学府大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

“大学学习更注重能力。进来后会发现,北京等大城市的很多同学,尽管高考分数没有我们高,大学里的成绩排名却一直名列前茅。”让唐科记忆犹新的是大学刚开学时,他遇见了就读于计算机系的湖南省当届理科状元。

“他有点自嘲地告诉我,刚去了计算机房,学会了开机和关机。”一年后,这位状元同学因学习压力过大退学。

大学期间,唐科做过奥数家教。之前他脑海里一直凭理论想象,羡慕北京的孩子,高考分数线低,顺理成章就应该节省出诸多学习时间。但他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北京的很多学生更忙更苦,周末不是家教就是参加各种补习或特长培训。

在北京家长张洋看来,学“僧”太多,好学校的粥太少。牺牲孩子的童年,参加各种培训补习,都是为了增加择校的成功砝码。

据巴西媒体报道,巴西副总统若泽・阿伦卡尔曾经访问北京的一所示范小学。回国后他提到北京这所小学,在一次有数百名市长参加的会议上潸然落泪,感慨道,如果巴西能有如此好的教育,怎能不富强?

国内有评论者看到此则新闻后亦不禁感慨:这位可敬的副总统并不知道,他所看见的小学是北京百里挑一的示范校,是集中财力打造的“精品”,而北京和全国其他地方还有更多的学校并没有这样的辉煌,有的学校甚至还在为孩子上课没有操场和音乐课的教学器材发愁。

当前国内教育预算有限,不可避免地呈现向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等倾斜的情况,这造成了城乡学校之间、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困难学校之间愈发巨大的校际差距。

教育资源不均衡的另一历史原因为,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重点学校制度。据悉,当时的思路是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学校,通过层层选拔尖子,为迅速实现工业化和建设强大国防力量培养和输送人才。

改革开放以后,基础教育阶段延续了这种通过竞争、筛选、淘汰,以培养少数“尖子”为目标的精英路线。各级政府层层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各方面向重点学校倾斜,最终形成了等级化的公立学校,人为地制造少数名牌学校和大量薄弱学校。

来自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程方平的调查显示,即使是在教育最为发达的北京市海淀区,也存在公立学校教育发展的极度不均衡。

在城镇,有18.2%的初中、50%的高中和27%的完全中学属于薄弱校。在各学校认为“教育存在的问题”中,“学校间教育条件不一、差距过大”排在第一。

“强的越强、弱的越弱”这一马太效应映射在家长与优质学校身上,只能是择校现象屡禁不止,胡乱收费屡见不鲜。

1997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这就意味着不许择校,不允许以各种名目乱收费。

但同年颁布的《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亦有条款规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地(市)政府严格审批,只允许少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初中部)在近期内招收‘择校生’。这些学校仍为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收入为国家所有。”

由于学校自主招收的学生数量有限,于是产生了“择优录取”的方式。在北京市,中小学自主考试招生为教委官方明令禁止。但“统一考试”相对素质评价,在多数家长看来仍不失为一个可供量化、相对公平的选拔。另一方面,各学校迫于升学压力,亦希望通过考试招收到优质生源。

张洋在孩子小升初阶段时,即历经艰辛,穷尽人际关系百般辗转,终于让孩子偷偷参加了某校的“招生考试”。

2003 年,国家提出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的理念。事实上,早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就在《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教改试(实)验班外,一般不设立试(实)验班。

目前中小学校取消了原有市区重点的名称,改叫示范校,但是内容本质不变,因此大量的优质师资力量仍然集中在这些示范校中,学校的办学条件、环境、硬件相对于普通学校优势明显,一些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或者资深教师大量涌向这些示范校,导致示范校与普通学校师资力量的差距,客观上也存在教育质量的差异。按照规定,大多数中小学校现今实行的是免试就近入学方式,即小学和初中除了招收特长生学生外,要按照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取消小学升学考试政策的初衷原为减轻小学生负担、减轻升学竞争,但结果反而极大加剧了小升初阶段的择校热。但凡家长有一点能力的,都会给孩子选择好一点的学校。电脑派位变成了弱势家长的没有选择的选择。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因为划片就近入学,一位本来无忧的家长却为女儿的上学问题头疼不已。这位先生的女儿小学时就读北京市一所知名小学,因为孩子平时学习成绩优秀,特长也很多,他就没有考虑择校的事情,没料想电脑派位把女儿派到了“最次”的学校。

为此,他只得四处托人,为女儿择校的事情四处运作。“钱对于我们来说不是问题,关键是现在拿着钱送不出去呀!”在他看来,择校难,难在托门子、找关系,而不是花钱。

事实上,即便是著名示范校就近入学的规则,也绝非没有经验、乐观的家长们所能想象。一位给多名孩子“操作”入学的人士透露,“有的学校制定的入学条件本身,就已经注定片内的孩子没几个能正常入学”。

例如一所示范小学“就近入学”的具体条件是:必须有片内房屋的房产证;孩子的户口要在片内;父母双方的户口都要在片内;父母双方户口迁入片内需达一定年限。

有人认为,对绝大多数家长来说,这样的就近入学条件无疑是无法实现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与其说是黑色幽默,倒不如说是个毫不掩饰的圈套。

没有白吃的入学美餐。即便是按照官方统一规则、幸运地被电脑派位到示范校,并不意味着一定能享受与该校声誉匹配的教育资源。

张洋朋友的孩子当年即通过“就近入学”渠道幸运地分到了著名的示范校北京三帆中学。“那个时候三帆中学还接受划片,但进去后才发现,一分钱一分货,电脑派的学生单独开班,和其他择校生得到的学习资源完全不一样,老师不是本校老师,都是外面请来的。”

“电脑派位和就近入学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在上学区域内,学校的教学资源与质量大体均衡,但中国实际上还不具备这个前提条件。” 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杨东平教授表示。

张洋孩子报名参加小升初考试后,考试成绩与录取线相差十来分,最后交了3万元择校费入学。

以共建生身份参加考试,是另辟蹊径。这已被视为单位对员工最好的福利之一。在国内一家事业单位媒体办公楼,本刊记者看到一则通知,内容为一所知名示范校接收该单位职工子女,参加共建生入学考试的报名事宜。通知首句即注明:“经过本单位的艰难努力……”

更有能力者,以单位名义,与学校赞助共建,直接获取入学名额,再高价卖出。张洋身边就曾有人托关系、借单位之名,给一示范校赞助50万元,获取了10个共建生名额。张洋曾试图购买名额,但对方出价太高,遂作罢。

而以特长生身份直接录取入学,对家庭个人而言,似乎是最为迅速、省事的捷径。

“但特长生的要求越来越苛刻,美术、音乐这些特长都已不在特长招生范围内,示范校更为看重的是奥数等与会考、高考成绩直接挂钩的‘硬性’特长。”张洋说。

近日,高考加分政策有重大调整,有关部门规定国内奥数赛事只加分不能保送。然而,媒体调查发现这并没有减轻目前各方对奥数的关注热度。

有家长表示,孩子学奥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小升初时增加上名校的机会,即使不保送也能考上重点大学。

有专家就此质疑,高考加分政策风向有变,按理说下游的各色“加分产业链”也该随之转向,遗憾的是,奥数热“演出”还是很火,“粉丝”照样很多。

因此,以为“取消奥赛保送资格”就能让学习奥数等热情降温,显然没有理解附加在奥数热上的具体利益关系。事实上,因奥赛而获得保送资格的毕竟是凤毛麟角,而这些孩子,即便没有被保送,也比较有把握考上重点大学;众多奥数“粉丝”,看中的不是高考保送,而是为小升初、初升高增加上名校的筹码。

专家表示,奥数只是基础教育“掐尖儿式录取”流水线上的一道工序。这是教育公平上一道历史性旧伤,各办各的重点,各秀各的政绩,好学生人人爱,好学校人人抢,此类现象直指最后的高考,制造具有轰动效应的“状元班”、“状元校”。

在孩子初升高时,张洋又开始了奔波,送礼托人花去了好几万元。此时,择校的费用与难度已水涨船高。孩子的成绩出来,顺利过了录取线,但张洋已然觉得自己的钱并不算白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谁也不敢拿孩子的未来开玩笑。”执意要让孩子上示范校,张洋还有自己的一番考虑。“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即使成绩不好,但是没有早恋、打架,没有学坏,身心发展健康,这是最重要的。”谁能说这种想法没有道理呢?

距离明年高考尚有大半年,张洋已全身心投入择校保险战中。“现在不行动就晚了。”

未婚的唐科也已自觉或不自觉地为潜在下一代的起跑线蓄势。拿到深圳户口、买学区房、留意单位关于职工子女入学的福利政策……

一路“白手考学”的唐科也做好了日后为孩子入学送礼的准备。“算是与时俱进。”唐科笑着说。

2005年7月,宁夏银川一位13岁女孩因不堪择校重压,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自杀身亡。女孩留给父母一封遗书:“我是个差生。我死了可以帮您节省10万元。”

令欲行而禁难止

由教育部牵头、自上而下的“择校乱收费”禁令自2006年来便此起彼伏。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6年至今年秋季开学前,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几乎年年都要下发红头文件,坚决禁止 “小升初”择校乱收费,并且在每年开学报名时,教育、物价、纪检等多部门联合下到学校检查。

本刊记者获悉,在2010年11月最新的《意见》出台前,2006年教育部在成都召开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上,就提出3到5年时间的力争目标:使学校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大大减少,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到解决。

2009年,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

2010年4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规范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禁令连发之下,并未遏制学校、家长双方择校的热情。择校费变身多种名目,由择校费变成“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借读费”。

“民办公助”另立门户,被历史经验证明是各示范公办学校规避接收划片派位生、收取择校费的最佳旗幌。

所谓民办公助,是指以群众为主体兴办,政府给予一定支持的学校。对于这类学校,国家允许自收自支。

在北京市西城区,著名的三帆学校实际上是北师大二附中的初中部,而十三中分校实际上是十三中的初中部。上述学校从原公立学校独立出来后,官方变身为“民办”,但教师均为事业编制,原有待遇与档案实际上并没有改变。

据本刊记者了解,北京市教委已于去年决定逐步取消这类实为公办成分的“民办公助”学校。

“名校办民校”,类似的移花接木、金蝉脱壳在全国早已遍地开花。

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教育政策影响深远。一是如前文所述,取消小升初考试、实行电脑派位、就近入学。再则即是各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见招拆招,衍生出大批所谓的转制学校。

黑龙江省双城市兆麟初级中学,14年来以民办公助类学校名义收费招生。2010年10月,由于130余名家长代表签名反映择校乱收费问题,其“民办”性质一度引发社会质疑。

据兆麟初级中学会计王振华介绍, 1996年兆麟初级中学成立时,并没有民间资本投入,只在1999年时,由退休老校长吴校长投入14万元,随后该资本亦抽离。

据此,即便以14万民间投资论,与当时学校上千万的固定资产相比,相差甚远,民办为主的要求实难体现。

运营方面,作为一所民办学校,应该符合“四独立”的要求: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舍、独立财务制度、独立招生并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但据兆麟初级中学校长吴险峰介绍,该中学领导皆为教育局直接委派;校舍、教学设施亦为公家所有;教师来源于师范院系分配,或从原来初中学校或小学调动而来;学校并未设单独的账户,收取的费用皆统一交到市财政大厅,根据学校实际支出,再由财政回拨;招生上政策独立,但颁发证书由教育局统一颁发。

甚至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谌大业与双城市教育局副局长武学汉接受采访时亦坦承,兆麟初级中学实属公办性质。

对于民办公助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区别,吴险峰并不讳言:“如果从直接收益和支出上看,直接体现就是在是否收费上了。”借着“民办公助”的壳,兆麟初级中学收费长达14年。在此期间,学费由每年2000元,涨至4000元。有家长表示,自家孩子入学考试差0.5分,还需多交3000元择校费方能入学。

但诸多家长宁愿放弃公办免费学校,选择承受沉重的学费负担,也竞相送孩子前来该校入学,原因正在于兆麟初级中学集中了双城市众多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其与全市惟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双城市兆麟中学千丝万缕的关联。

据兆麟中学负责人透露,兆麟初级中学从成立之初,就在全市范围的重点校抽调了大量的优秀公办教师,形成了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学水平超过其他初中学校。

更重要的是,兆麟初级中学是兆麟中学为还债而设立的一所公办收费学校,因此为吸引生源多收费,有关方面给了兆麟初级中学升学“直通车”政策,即每年兆麟初级中学20%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升入兆麟中学。

这一“直通车”行为本身与国家教育方针相违背。

2006 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学校必须停止招生。黑龙江省亦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2007年6月底前,达不到“四独立”要求的学校,要恢复公办学校的性质,但是兆麟初级中学却很长时间并未恢复公办性质。

2009年兆麟初级中学宣布转为公办学校。但2009年秋季开学,兆麟初级中学收费依旧。至2010年秋季开学,初一学生不用再交学费,但初二、初三学生仍需交费。

对此,兆麟初级中学有官方文件撑腰。2010年7月,哈尔滨市教育局发文要求,从2010年新学期开始,18所民办公助学校逐年回归到公办学校,要保持现行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不变,直到现有在校生全部过渡完毕。

这意味着,原本早该在3年前就转为公办校的兆麟初级中学,目前距离转为公办校还需要两年的时间。

据记者了解,2010年5月,哈尔滨市教育局仍为这所学校颁发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违规收费在该所学校“合法”继续。

对于兆麟初级中学在执行上的“清理难”, 双城市一位教育界人士表示,这是因为其背后存在一条灰色利益链,上至双城市政府均有利益分成。

双城市教育局新任局长张继民表示,学校收费是“上面”允许的。

双城市政协秘书长、原教育局局长杨耀武亦承认,市里曾与兆麟初级中学有协议,该校所收学费的30%要交给市政府。

有中学校长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条隐形的利益链广泛存在于全国各所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小学,它把学校、老师和上级主管部门紧紧地连在一起。

据其介绍,学校一般把收到的择校费直接存入一个“小金库”,学校里只有几个主要领导知道,主要用于支付外聘教师的工资和给在编教师发福利以及改善教学设施,还有一部分要上交给上级主管部门。这些钱既没有进行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审计,根本没有有效的监管,其中的利益所得就可想而知。

双城当地一位业内人士给兆麟初级中学算了一笔账,按兆麟初级中学平均每个学生每年收费2500元,三个年级至少2100人计算,该校至少年均收费525万元,14年收费应超过7000万元。

学校收的钱越多,外聘的名师就越多,发给教师的福利也就会越高,教师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自然高涨,教学质量随之就会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了,上级主管部门也有了政绩,大家都感觉脸上有光彩。而在招生之际,各名校校长的案头都会放一大堆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写的上学“条子”,这些“条子”的问题解决了,主管领导高兴,学校以后的事情就更好办了。

这似乎是一条无可替代的多赢利益链。

对此,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史静寰教授表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学校利用垄断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特殊的招生指标等政策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办学,不仅违背了国家政策,也加剧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现象。有些地方政府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于缺位状态,有的甚至参与到经济利益的争夺中去,做了不该做的事,加剧了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对此,必须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明晰政府职责,切断相关办学利益链条,否则,义务教育就不能健康发展。

但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一位刘姓科员却另有难言之隐。“这是考虑稳定问题,如果不让学校收费,教师就会流失,教师一走,学校就达不到原来的教学水平了,学生和家长就会不稳定。另外既然选择了收费学校,学生都是不差钱的。”“这么做的原因说穿了,就是减轻各级政府办学的压力。” 哈尔滨市教育局副局长谌大业一言以蔽之,“按道理,把政府的财政压力转嫁到学生和家长身上并不合适。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政府不断在增加这方面的投入,但是我们哈尔滨市各个区政府的财力确确实实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因此只能采取这个办法把它做下去。”

据悉,教育方面财政投入过少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以海南省省会海口为例。2010年上半年,该省审计部门开展的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海口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城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择校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违规收取择校费超亿元。

审计发现,财政投入不足,资源过于集中在优质学校,基础教育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各种收费予以保障。如海口市2008至2009年财政安排教育部门预算时,经费拨款仅占总投入的52%和46%,缺口主要靠收费解决。

其中海口城区73所中小学各类收费收入,占学校运转及发展支出的80%,其中收取择校费、借读费、变相捐资助学款占收费收入的76%,占学校运转及发展支出的60%。

“每年都会有大量计划外学生想要择校,不收费如何决定谁来读,谁不读?”陕西西安一所知名中学校长称,对于计划外多收的学生,国家没有拨款。而学校需要给他们配备教育资源,经费只能来源于择校费。

有专家指出,一方面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 4%的目标迟迟达不到;另一方面,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择校费随着经济发展而水涨船高,“旱的旱死,涝的涝死”,这是当前中国教育的窘境。

另一个鲜为人知的现实背景是,人口的深度城市化,使现有城市面临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扩容挑战。“但城市管理和建设中,本地城市户籍人口仍然是其实际规划的依据,这就导致当地城市化设施不能按照实际常住人口需要,呈现规模增长和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米红教授对本刊记者表示。

“政府可分为挣钱和用钱两个部门。挣钱部门希望进城人口越多越好。而用钱的部门如教育、医疗等则多持相反态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告诉本刊记者。

有人认为,取缔择校制度,已有充分的法理依据和民意基础,却呈骑虎难下之势。关键在于对这一制度的“路径依赖”。巨额的教育负债,以及某些豪华校园,都靠收取择校费偿还;这一制度一旦取消,将导致资金链中断,不仅那些高成本的豪华学校难以为继,各地的巨额教育借贷也将成为坏账烂账。

这一事实彰显了“教育产业化”政策内在的“恶意程序”:教育责任转嫁给老百姓,用学生家长的钱扩大学校差距,营造奢华、浪费的教育,刺激择校热;最后,用高额负债“绑架”政府不得不维持这一不可持续的政策。

因此,在教育投入增长有限的现实背景下,即使国家已多次出台禁止乱收费的硬性规定,但由于地方财政的客观压力与稀缺资源利益的主观勾联,在各地执行中往往会大打折扣:上边要求统一改,到下边则缓兵为分批改,上边要求当年改正,到下边则变异为逐年回归。

监管缺失带来的问题

全国各地义务教育中,“择校生”普遍存在,而择校费用高,一些地方以家长自愿捐助的名义收取费用,难以查处。

一位北京家长为了孩子能上海淀区一所“重点”小学,托了无数关系,还给学校所谓教育基金会“自愿”捐助了3万元。孩子入学时又缴纳了8000元的学杂费、食宿费等,但拿到的单据上却只写了80元。

而在北京一家软件公司工作的钟伟甚至没有拿到任何收据和发票。今年7月,钟伟收到了北京一所著名小学的短信,上面写着“您的孩子已被录取,请到海淀影院东边的北京银行缴纳赞助费,以父母名义各存××元”。在一个多月的焦急等待、存进银行的几万元赞助费后,换来了一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

“把 ‘择校费’花在学校和教师身上虽然从某种程度上为杜绝‘择校费’增加了难度,但是这些钱毕竟算是花在教育上;可是有些没有良知的校长用‘择校费’私建小金库甚至贿赂上级领导,使得学校和上级领导单位的利益绑在了一起,此类情况才是造成‘择校费’生命力顽强的最直接原因。”陕西省某中学校长接受采访时表示。

一份来自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最新相关调研显示,大量择校、赞助费的使用缺少有效监管、校长的权力过大、权力过于集中导致近几年教育系统腐败案件频发。

2008 年6月,在北京市西城区皇城根小学进行财务审计自查中,原校长胡建华、副校长王志刚主动向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交代了两人于2006年7月,将共建生收取的费用,分别存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的问题。这起因择校共建而引发的贪污案涉及金额共计140万元,由于金额较大,区纪委移交至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胡建华、王志刚在分别担任北京市西城区皇城根小学校长、副校长期间,于2004年至2006年在招生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所收的北大医院、解放军出版社等多家共建单位交纳的捐资助学款中的部分现金私自截留,并存入以王志刚姐姐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中,作为学校的账外款支出使用。后两人经预谋,于 2006年6月间,分别从该账户中各提取人民币70万元,据为己有,用于购买基金、理财产品等。

由于没有福利分房、工资待遇也不尽如人意,在同学聚会或朋友闲聊时,越来越感觉到自己与他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为了能尽快跟上“时代的步伐”,胡建华打上了共建费的主意。

皇城根小学的共建费,除正常上缴或者存入教委指定的银行外,多收取的那部分收入既没有收据、也没有入学校的财务账目。而在学校里也只有他和王志刚二人经手这件事,其他人并不了解,学校办公会上也从不讨论共建的相关事宜。

胡建华对于私设账外账等违法行为不以为然,甚至对公款截留并私分的行为也不认为是违法。理论操作上胡建华只需要拉王志刚“下水”,一切似乎都会天衣无缝。

王志刚面对胡建华截留部分捐资助学款的建议,首先反应的不是行为的对错,而是胡建华身为校长即将荣升西城区教委副主任的背景。为了使自己副校长的位置能够稳固,且今后还有上升的空间,王志刚便决定与胡建华合谋。

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学校要坚持“两统一、两报告”的制度。即坚持区教委统一批准共建单位、统一收取共建资金、共建协议和共建生名单统一报教委;坚持区教委将有关共建双方的单位和学校接收共建单位学生比例报送市教委制度,杜绝“假共建”行为。

尽管有制度规范在先,但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在共建生实际招收工作中,很难规避校长等领导的暗箱操作。具体操作中存在将收取的共建费用采取高收低报的形式,或者将报送学生数量减少,只报送部分学生,然后将没报送的学生收取的共建费用予以截留的问题。此外还将剩余下来的名额扩大计划外招生,获取账外“共建”费。

在对其他区县院相关案件的调查中发现,诸多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较混乱,共建费用一般由校长指定财务人员专门管理,所有共建费用的收入、支出只对校长一人负责。

调查同时发现,教委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着漏洞。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教委,在对各学校的财务检查、审计、监督机制中失控,尤其是在共建费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教委作为行使行政职能的部门,虽然每年都要对共建费、共建单位、学生数量有相关规定和例行财务检查,但是针对共建费及共建生数量的专门检查、审计却没有,这导致实际招收共建生数量不清楚,所收共建费用金额多少不详细,没有真正履行好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审查的职责。

尽管教委规定学校要将共建的相关事项上报核算中心审批、备案,但很多流于形式,因没有抽查、检查及相关责任的承担等具体、系统的规定,而最终监督无力,形同虚设。

根据审计署审计公告,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违规收取的择校等费用已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3.84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此类违规资金总额的76%。

这一数据只是择校乱收费的冰山一角。

长路漫漫上下求索

“现在城市出现恶性的择校竞争和高昂的择校费,一个流行的解释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我认为这似是而非。”杨东平教授表示。

目前的优质教育资源比数年前是增长了还是减少了?为何优质教育资源明显增加,老百姓的公平感受却更差了?

一个在潜意识中达成的共识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与财政投入支持不足,是择校之乱的原因根本。而财政投入是根本中的根本。

择校的乱症早已一目了然,为何屡禁难止?有观察人士认为改变现状就是改变既得利益分配格局,而改革勇气或者具有利益驱动,或者具有政治热情,否则很难落地。对于择校之乱,只给地方提指标,要求地方限期完成,却不提财政支持,也不说行政问责,既没有动力,也没有压力。

有专家表示,有关择校,历年的禁令其实没有将其一棍子打死,且给它很大喘息的余地。如果说10多年前,国家是为了通过市场筹集资金,将“择校费”用于基础薄弱学校的建设,以提高教育投资水平,促进教育均衡,而从现在教育资源越来越不均衡的现状来看,择校成了平衡教育资源之路上的严重桎梏。

当今治理择校乱的一个尴尬在于,择校费如同“五十大板”,学校是周瑜,家长是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口号喊得太多,却总是口惠而实不至,就会让整个社会对于治理择校费产生一种‘狼总是不来’的印象,从而接受择校费这一潜规则,使之‘潜制度化’,不仅改不动,就是‘受害者’也懒得改了。不怕潜规则,就怕没规则。”有人如此分析家长的心态。

具体至此次《意见》,尽管“3-5年”的时间表已清晰列出,但有专家仍对执行路线图及力度提出质疑。看到的都是“应该是什么”,如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却看不到“如何做”?

杨东平表示,破解局面的根本之道,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足额提供义务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缓并逐渐消除择校热。“至少在广州、深圳、上海、北京这样的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这是完全有可能做到的。”

王太元教授亦表示,在现有财力及分配比例上,中央可以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对教育方面的公共投入。

对于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问题,杨东平认为《意见》的解决措施有待具体化。他提出5点建议。

首先,以规范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秩序为重点。择校热的重点主要在初中。如欲治乱,必须实质性地取消初中阶段事实上存在的变相的重点学校,实行示范性高中与所办初中完全脱钩。

“事实证明,凡是做到这一点的地方,如上海、杭州等地,义务教育阶段的秩序就比较正常,反之如北京、成都等地,择校竞争愈演愈烈。”

其次,改革中考制度,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

在杨东平看来,“指标下放”的做法各地已普遍实行,下放的比例在内蒙古为50%,安徽为60%,河北为80%,在山东招远甚至已达100%。“这并不会降低教育质量,通过生源的均衡能有效促进学校均衡。”

措施之三,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杨东平认为这既是发达国家的惯例,也是《教育规划纲要》的明确规定。据悉,目前武汉市、无锡市已先期实行,流动比例为15%左右。

措施之四,分步骤治理乱收费。从现实可行性出发,第一步,家长缴付的择校费、赞助费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收取,不再返还给学校,以削弱学校的择校动机。第二步,宣布从2011年春季或秋季学期起,禁止收取任何择校费,违者以违法乱纪论处。上海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做到令行禁止,早已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对于“条子生”、“共建生”的老大难问题,杨东平特别指出,中小学与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等“共建”,通过利益交换使这些部门的子女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是北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障碍。“改变特权对教育公平的侵犯,也可以遵循公开----减少----取消的不同步骤。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部门如能率先行动,才能树立公众的信心,带动整体的改革。”

最后,杨东平认为还应建立行政问责制,应当有高于教育部门的党政、人大等机构介入,有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监督。

此次《意见》出台,有人亦对其落实措施及问责主体提出质疑,认为让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政府主管部门的做法,不免又陷入“老子问责儿子”的雷声大、雨点小。

据悉,2010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已制定“教育行政问责制”,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县(市、区),撤销荣誉称号,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当地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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