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参加研究生考试的西安考生陈晓原,因为忘带身份证,被监考老师拒之考场门外。为了能进教室参加考试,陈晓原两度下跪。但陈晓原的下跪没有撼动考试规则,她最终没能考试。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招生办确实规定,研究生考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事情发生后,有人认为“考研一跪,跪出了制度的冷酷”,也有人认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陈晓原,36岁,西安人,医生,考研时因忘记带身份证,被拒绝参加考试,为此,她两次下跪求助。
考前半小时发现忘带身份证
新京报:这是你第几次参加研究生考试,为什么会忘记带身份证?
陈晓原:我是第二次考研,去年已经考过一次。我平时是个挺仔细谨慎的人,考试前一天晚上,我把该带的证件文具从文件袋里拿出来又整理了一遍,结果鬼使神差的,就把身份证放在了床头。但当时,我以为所有的东西都放好了。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身份证忘记带的?
陈晓原:15日早晨8点刚过,我就到了考场门口,当时教室门没开,老师没来,只有两三个学生在门口看书。我就放下包再整理一下证件,结果怎么也找不到身份证。
新京报:当时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了吗?
陈晓原:我立刻给我妈妈打电话,叫她赶快找找,给我送过来。
新京报:监考老师是什么时候到的,给你建议了吗?
陈晓原:大概8点15分左右,老师来了,把门上的封条撕了,让学生们落座。我就赶快凑过去问,没带身份证该怎么办。一个男监考老师就说:“能咋办,只能等。”
我听了这个话,以为是等一下会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就安心了一些。
新京报:监考老师没跟你讲没带身份证不许考试,要赶快取吗?
陈晓原:没有。我觉得监考老师没有尽到及时告知义务。快8点半开考的时候,来了一位巡视考场的老师,我又过去问他。那个巡考老师说,准考证验明无误就先考试,等身份证送来补验就行了。他还问我身份证上午能拿来吗,我说能、能、能。
我妈妈带着小孩,又不识字,所以找得很慢。我老公开考前打我电话,结果我进了考场手机被屏蔽,他打电话给我妈才知道,赶快叫出租车去接我妈。
谁知道后来又不让考了。
“他们一遍遍说规定就是这样的”
新京报:一开始同意,后来为何又不允许你考试了?
陈晓原:那个巡考老师一边叫我考试,一边说请示一下领导,是一个姓赵的中年男子,结果那个赵姓的监考人员就让我离开考场。
新京报:你当时怎么跟他们解释的?
陈晓原:我当时一下就哭了,请他们叫我先考试。他们一看我哭了,说怕影响考生情绪,就带我到一楼的监控室。我一边哭一边请工作人员帮忙,我要照顾家庭完成工作,还要复习,比一般考生辛苦好多,我说看在这个份上,请让我参加考试吧。但是工作人员说,“证件不全不能考试”。
我听到他那句话,头脑一片空白,一下就跪在那里了。
新京报:当时工作人员有什么反应?
陈晓原:我开始注意到有老师似乎有同情的神色,但姓赵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我不起来就以扰乱考场秩序为由让保安把我带离考点。
新京报:你跪了多久?
陈晓原:当时就怕误了考试,急得啥也想不起来。后来估计,前后交涉有15分钟。就在这时候,我妈把身份证送到学校大门口了,我当时发疯一样冲出去拿身份证,一边哭一边跑。
新京报:你拿到身份证后还没能参加考试?
陈晓原:我这次连教学楼都没进去,因为他们把门关上了,保安跟我说,开考已经超过15分钟,不能参加考试了。我哭着求保安,让我见见管事的监考老师,但是没有人管我。
新京报:当时是什么感觉?
陈晓原:绝望。我就想一头撞死在地上或者墙上。但我还有一点理智,知道自己还有家庭有工作。不能去考试,也不能去撞墙,真绝望啊,我就又跪了下去。
陈晓原:足有十几分钟。跪在寒风里,我心里比膝盖还冷。
新京报:跪着时想了什么?
陈晓原:我在想,他们怎么可以那么冷漠?一个6岁小孩的妈妈,只是犯了个小错,而且是一个可以弥补的小错。她哭着跪在地上求他们,可他们为什么一点都不动容。
他们一遍遍说,规定就是这样的,制度就是这样的。我知道制度是不考虑各种情况的,是不同情弱者的,可是,这些制度的执行者,他们怎么比制度还冷漠?
“希望规则制定者更好理解其内涵”
新京报:你刚才也说了,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很大,为何还要考研?
陈晓原:我是个医生,我们这行要求不断学习。我就想,如果考上研究生,学历提高固然好,就算是考不上,学到的东西一点都不浪费。这可以说是现在唯一能安慰我的地方。
新京报:你没能参加考试那么伤心,是不是因为这一年复习特别辛苦?
陈晓原:我工作本来就挺忙挺累的,回家还得照顾孩子,经常到半夜才能看书,看到凌晨一两点。我难过是因为觉得对不起女儿,对不起妈妈,对不起爸爸,对不起老公。
新京报:你的事情被报道后,很多网友留言对你表示同情,谴责制度缺乏人性化。
陈晓原:我很感动,而且朋友和老公也都打电话发短信安慰我。但我还得安慰我妈,她比我还难过,自责为什么不早一点把准考证拿给我。
新京报:不过,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规则已经制定,不应有例外和通融出现。
陈晓原:我觉得规则的制定是为了维护良好的秩序,而让我参加考试并不破坏秩序。规则的制定者应该更好地理解规则的内涵,而非僵化处理。
我确实有过错,但监考方其实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两者共同导致了最终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给我一定的宽限才对。
新京报:明年还会考研吗?
陈晓原: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给我打击太大了。如果我尽全力而考不上,是因为自己能力不足,不会这么难受,但失去了参加考试的资格,我不能接受。
新京报:现在你想对那些监考人员说些什么吗?
陈晓原:我不想对他们说什么。我倒是想通过媒体来问问懂法律的人,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的损失得到赔偿?
关键在于规则本身是否合理
周孝正(中国人民大学退休教授)
陈女士的遭遇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规则制定了要不要遵守,而在于规则本身是不是公正合理。规则是什么,往大了说就是法律,制定规则,就相当于立法。无论规则还是立法,都考虑到各种不同的情况,以保证有相对应的规定。监考规则中也应有各种突发情况该如何应对,否则,这就不是足够公平合理的规则。
但即使再详尽的规则也休想应对所有的突发情况,这就要求监考规则中还必须赋予监考官以自由裁量权,允许监考官在其职权范围内对突发情况做出变通的处理。
如果监考规则没有做到以上两点,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好的规则。
至于规则要不要遵守,这是不言而喻的,必须遵守。如果监考规则规定监考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又规定迟到15分钟不准考试,那么理论上迟到15分01秒都不准考试。
陈女士提到谁该负责的问题,查看监考规则,看看监考人员有没有违反,如果违反了,就是监考人员负责。
评论:不能因下跪便动辄法外开恩
据1月16日《华商报》报道,36岁的陈女士参加研究生考试,开考前因未带身份证下跪恳求先进考场遭拒,此后家人送来身份证,又因开考已过15分钟被拒绝进考场,再次下跪请求遭拒。
下跪,向来被中国人赋予一种悲情的色彩,因为中国人向来都信奉“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苍天和娘亲”。
陈女士的下跪,同样引发了人们的关注。陈女士无疑值得同情,但这同情并不是无条件的。考试带身份证就像上战场带枪一样,是毋庸置疑的硬性规定。制度规定就是硬性的、刚性的,不能联想社会上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或者规定执行不严的案例,就认为规矩是可以变通的,应该搞“人性化”,规矩就是要所有人都遵守的,正如法律一样,要人人平等共同遵守。所以,没有加以区分的同情应该说是非常廉价的,而且可能对于我们这个社会的发展,也不会带来益处。当然,我们也理解在当下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他人不幸遭遇有同情心,而不是冷漠相对,这个非常好,说明我们社会还广泛地存在仁爱之心,人与人之间有着深厚的共同体情感。但是同情归同情,下跪的举动,显然不能成为一个置制度于不顾的砝码。
当下,有很多人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意识,认为制度不是不可违反的,总是想时不时地法外开恩,尤其这个对象是弱势群体时。但是,我们如果更深入思考一下就可以发现,如果一个社会习惯性地以道德判断代替制度维护,那么法治就更容易被人治侵蚀,法制建设就更加艰难了。而且还有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一项刚性的制度,能够为一个寻常百姓破例开个小口的话,那么它就更容易被权力与金钱开拓出一条阳关大道来。
下跪,本身就是一个当事者与社会的悲哀,而如果对下跪的同情过度泛滥,对于每一个当事者与社会来说,同样也是悲哀。(摘编自《华商晨报》1月17日文/张天潘)
评论:制度应对人情保持足够的温度
此类事件也不是头一次出现了。一遇到类似的情况,关于制度与人情孰轻孰重,往往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社会因制度才有秩序,社会也因人情得以温馨。制度与人情都是不可或缺的。制度没有完美无缺的,但制度只要维护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制度就更接近正义。如果都以各种借口而被允许进考场,那么考场的秩序就无法得到保证,受到影响的就是多数人。
对我们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人情是在制度规范之下的人情,制度是有人情味的制度。而我们现在所要努力的就是,不管是争议还是剖析,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应该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混淆不清。当二者无法评判出高下时,公平与正义就是最高的准则。
我们常说:法律无情。但法律制度与人情之间,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当制度与人情发生冲突之时,如何实现制度与人情的效果统一?如何让制度对人情保持足够的温情?如果能够通过更为缜密的制度设计及技术完善,二者之间或许可以达到兼容。具体而言,考研制度中可以通过比如人脸识别设备等技术来弥补制度可能存在的生硬与不足。只要制度能够因现实的追问,不断添加人情的因素,这样的制度才会更加完善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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