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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妻暗妾玩得转 直至发妻诉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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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魏莲芬交往同时,诸顺炼还骗得另外两名女子,并育有子女。得知消息后,合法妻子将诸顺炼告上法庭。闵行区法院审查了证据之后,认为诸顺炼的行为已涉嫌重婚罪,一审判处诸顺炼有期徒刑1年6个月。

1 “表妹”又为其产子

虽说在同居后没多久,魏莲芬就发现诸顺炼对自己有些冷淡,但一直没有过多在意。其实就在这个时候,诸顺炼已经有了个“表妹”。而后魏莲芬的离去让诸顺炼是求之不得。虽然诸顺炼对这位远房认识不久的“表妹”极尽手段,而且让人惊讶的是,这个“表妹”也是一名博士。这位叫殷颖蓝的女子比起诸顺炼另外几个“红颜知己”,年龄更小,姿色更媚。

同样,诸顺炼与殷颖蓝也有一个儿子,取名诸裘,在诸裘的出生证上,父亲一栏中“诸顺炼”的名字赫然在目。所不同的是,她比起魏莲芬来说,更有着特别的“待遇”,那就是她与诸顺炼在民政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持有结婚证。

2 再次获得芳心产女

与此同时,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搞业务联络的女子进入了诸顺炼的视野。这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女子郑美娇,其青春的气息和招人怜悯的神色让诸顺炼不能自已。

其实像郑美娇这样的年纪,用时髦话来说应该算是剩女,也谈过好几个男友,但不是嫌对方长相不佳,收入一般;就是对方嫌她忙忙碌碌,工作不稳定以致踯躅两难。如今能遇上像诸顺炼这样品貌俊秀、收入高的公司老板,郑美娇可是动了真心。

很快,两人走到了一起,不久郑美娇怀孕了。得知消息,诸顺炼却没有一点高兴,因为他要的不是孩子,而是消遣。他抛出一沓子钱,要郑美娇把肚中的孩子做掉。但郑美娇是无论如何不愿意的。看到诸顺炼如此无情,郑美娇十分绝望。在个人婚姻上屡遭挫折的她,决意生下这个孩子,哪怕相依为命度过一生。虽然与诸顺炼失去了交往,但郑美娇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念在与诸顺炼的一段情缘,郑美娇给女儿取名为诸依。

“我不忍心孩子未出生已经夭折,也没有想过要诸顺炼负什么责任。由于本人在婚姻遭遇到了风风雨雨,所以,我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自己抚养。 ”当人们问她今后怎么办时,她笑答道:“我单身过日子已经习惯了。 ”到此时,郑美娇还是只知道诸顺炼是一个未婚男子,相爱失恋也属正常,所以也不想向诸顺炼索取什么。

3 公公酒后吐露真相

说起诸顺炼,实际出生在1967年,老家是在辽宁一个县级小区。早年在读大学时,诸顺炼与同学陈英莺就开始了恋爱。虽然陈英莺比诸顺炼年长2岁,但两人的情谊仍在纵深发展。 1992年,诸顺炼在当地一投资咨询公司担当部门经理,而陈颖莺攻读博士学位也面临毕业,两人在亲朋好友的掇合和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在当地进行了结婚登记。 1年后,儿子出生取名诸刚。很快,陈英莺在取得博士学位后留校担任老师,有了一份固定工资,加上诸顺炼在公司中的良好业绩,收入也在一般员工之上,家庭的经济同比当地同龄人属于优越行列。一家人如此生活,一晃过去将近10年。

此时的陈英颖在诸顺炼眼里魅力不再。陈英颖从教、育儿的操劳,使她过早地变成了“黄脸婆”。诸顺炼不甘心于“老婆小孩热炕头”而“消沉”在这个小城市中!

2002年,诸顺炼提出去上海。诸顺炼说这些话应该是有底气的。因为在投资咨询公司经营多年,已经与上海同行建立了一定的业务联系。如果在上海投靠或是建立自己的公司,那一定是一笔不错的买卖。

陈英颖未能说服老公,只能让他自由飞翔。到了上海后,诸顺炼立即注册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之后,他就象一只寒去暑归的候鸟,奔波在辽沪之间。渐渐地,他把根据地设在了上海,很少再回辽宁。

与诸顺炼的联系少了,但陈英莺与公公婆婆的联系却增多了,甚至每天都去公公婆婆家“蹭饭”。2009年12月18日晚上,公公诸卿趁着酒兴点评起了诸顺炼“这个小贼(对诸顺炼的昵称),现在手头钱多了,女人也多了,就不要老婆了。 ”这句话,诸卿是随口一说,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连续几天,陈英莺通过电话和网络向与诸顺炼走得近的朋友打听,从而证实了诸顺炼在上海与多名女人同居结婚的的事实。想当初,两人情投意合,结成夫妻;为了家庭,背井离乡,谁曾料到,诸顺炼在上海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丈夫身边竟有这么多的女人,且都与其育有子女,对这样大的变故,无论哪一个妻子都会作出同样的选择----离婚,况且陈英莺还受过高等教育,获得博士学位,目前是大学老师。 16岁的诸刚也对父亲寻花问柳、拈花惹草的行径也痛恨无比:“妈妈,这个爸爸我不要了! ”

去年3月,陈英莺走进当地法院,诉请离婚,并向法庭提供了诸顺炼在上海与人同居甚至结婚的事实。法院审查了证据之后,认为诸顺炼的行为已涉嫌重婚罪,建议陈英莺先去上海报案,待重婚的刑事部分处理后再对离婚案进行处理。4 妻子怒诉丈夫重婚

“诸顺炼太无耻了,简直是一人渣。他欺骗了我,背叛了婚姻,祸害了无辜的女性,他做的事已经不能用道德来衡量了。 ”去年6月3日,陈英莺向上海警方告发。

“诸顺炼经常出门在外,后来我才知道,他在上海已有了其他女人。这几年间,他先后与郑美娇、魏莲芬和殷颖蓝等多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分别与他们以夫妻名义购买房产,并各生有一个孩子。其行为已严惩触犯法律,构成重婚罪。恳请贵局依法对诸顺炼予以严惩。 ”陈英颖在报案中义愤填膺。公安机关经审查后予以立案,并在网上对诸顺炼实施抓捕。

7月2日下午,公安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截获了超速驾驶的一名男子,经网上比对,此人正是重婚罪嫌疑犯诸顺炼,即立即将其带回警署进行审讯,诸顺炼对重婚事实作了初步供述。当天,他被刑事拘留。 10月25日,检察机关指控诸顺炼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提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

5 法院驳回男方辩解

在案件审理中,诸顺炼辩称,其没有与魏莲芬同居生活,双方只是“一夜情”的关系。其辩护人也提出,诸顺炼没有与配偶以外的人登记结婚,也没有与其他女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所指控其犯罪的证据不足且没有法律依据,诸顺炼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虽然诸顺炼与魏莲芬最终没有登记结婚,但他们在广西南宁的结婚仪式上,他对魏莲芬的父母则是一声妈一声爸的亲昵叫唤。

为了证明诸顺炼和魏莲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们的房东李先生陈述道:“出租房内住着一对小夫妻,有一个儿子。这个男的(诸顺炼)看上去有点怪。他好象不是每天住在这里的,而且每次和他碰面,他要么就会转过头去,看上去就给人一种不想和你打招呼的感觉。要么就是低头就走,装作没有看见你。 ”“他们两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称他们是爸爸妈妈的,而且帮他们带孩子的老人和我聊天时,也是称呼他们孩子的爸爸,孩子的妈妈之类的。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是小夫妻了。 ”

为了证明与魏莲芬所生的诸扬确是诸顺炼的亲生儿子,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检验结果分析,诸顺炼的基因型符合作为诸扬亲生父亲的遗传基因条件。鉴定结论:依据DNA分析结果,支持诸顺炼和诸扬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

针对诸顺炼称自己只是与其他女人间只是“一夜情”的关系的辩解。法院调取了魏莲芬和陈颖蓝的有关病历。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患者知情同意权权书”上,诸顺炼在在“受托人”一栏中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在“与患者关系”一栏中,写上了“夫妻”两字。

根据取证和调查,诸顺炼的艳史基本可以认定,配偶是博士陈英莺,育下儿子诸刚。事实婚姻妻子是博士魏莲芬,育下儿子诸扬。有结婚证“妻子”是博士殷颖蓝,育下儿子诸裘。 “情妇”是郑美娇,育下女儿诸依。总计三个博士妻子及一个姘妇,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诸顺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确认。对于诸顺炼和其辩护人提出的没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和没有与配偶以外的人登记结婚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的辩解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10年11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一审判处诸顺炼有期徒刑1年6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重婚害人害己

编造出生地,虚报年龄,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诸顺炼在真实情况被“老婆”和情人揭穿后,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被听之任之,继续肆意妄为。这种古老的妻妾制度,已经在诸顺炼的身上得到了复活。中国国际注册婚姻家庭高级指导师赵双海告诉记者,诸顺炼的行为时对我国婚姻制度的一种挑战,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这种危害包括两点,一种是对女性的一种贬低,是一种反文明的野蛮现象,因为女性再次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二是这意味着既然一个男性可以同时占有多个女性,那么至少有同样数量的男性,被剥夺了结婚和繁衍后代的权利,而这是他们理应享有的基本人权。

随后赵双海表示,这种重婚现象往往是发生在富人和名人群体中,他们进行“事实性重婚”,使得婚姻法的严肃性荡然无存。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名人、富人“事实性重婚”的后果,不仅仅限于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它还有影响更为深远的社会危害。

虽然从理论上说,重婚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是女性,但单就名人富人这样一个特定的群体而言,“事实性重婚”的主角一般都是男性。一位富商在描述自己的重婚行为时是这样说的“有些‘有头有脸’的人,有两个甚至更多事实上的‘老婆’,并与这些‘老婆’生育有小孩。这些‘老婆’彼此之间虽心知肚明,却相安无事,朋友圈子里也认为这种现象无可厚非。 ”

在富人和名人这个“圈子”里,舆论的激励机制甚至相反:有情人才是有面子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虽然刑法将“重婚罪”规定为刑事犯罪,但又将其归入“自诉案件”,也就是说,检察和公安机关不会主动介入这类案件,当事人告了,法院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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