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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仅初中文化苦学成一流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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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网游爱好者,为了能到国外的网游世界中“遨游”,苦学“黑客入侵”技术,将远程控制的江苏某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出售给了国外用户赚钱。昨天,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对90后“黑客”冯某作出判决,以其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江苏法院判决的首起该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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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在法庭受审。尽管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但他已经算得上一流黑客了

网游少年迷上黑客技术

1990年出生的冯某是四川人,因为痴迷于电脑游戏,学习成绩很差,初中毕业后便离开了学校。那个时候,网络游戏开始热了起来,喜欢时髦的冯某不甘人后,偷偷摸摸去网吧打网游,在短时间内便成了网游高手。

“这种网游不好玩,还是太简单了。要玩就玩国外的网游,尤其是韩国的网游。”在与网游玩家聊天的时候,一个玩家如此向冯某推荐。冯某听得心潮澎湃,便到处打听如何能进入韩国的网游系统大展拳脚。

但这是个“技术活”,不是一般的玩家能实现的。强烈的网游欲望“激励”着冯某,他省吃俭用整天沉浸在网吧中,通过各种途径向高手求教。按照高手的介绍,想要进入韩国的网游系统,必须使用一流的服务器,配合以特殊的技术才能实现。而想要找到一流的服务器,就必须学习黑客技术,采用黑客手法进行控制。

为此,冯某苦学技术,至2008年底,他已经初步掌握了网络控制、远程攻击的一些技巧。2009年4月,冯某技术再次提升,除了基本的黑客技术,他还掌握了网络侵入、服务器植入密码的手段。此后,冯某多次搜索,发现江苏某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存在漏洞,便迅速侵入,对其账号和密码重新设定后,开始远程操控该服务器。而借助该服务器,他开始慢慢学习侵入国外网游服务器的技术。

逮“肉鸡”,耍完卖钱

5月底,小有收获的冯某在成都武侯区租下了一套房子,用二手市场买来的几台电脑,申请安装了宽带,找到合伙人胡某,两人一起逮“肉鸡”(即被黑客攻破后,可以随意控制的服务器)。胡某是新手,主要是打打下手,跟着冯某做些简单的技术活。

随着研究的深入,冯某发现他侵入的这家江苏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配置超好。利用这家运营商服务器的强大功能,冯某开始对韩国的一些网络服务器“嗅探”,一旦发现漏洞,立即侵占,建立局域网账号和密码,先是自己肆意玩韩国网游,玩腻了就将账号和密码一起出售给韩国玩家。

与此同时,冯某发现这些被占据的“肉鸡”,还是一个很好的发财工具,可以直接将其出售给玩家。于是,他和同伙合力加班加点,没日没夜地一边玩网游,一边肆意入侵江苏这家服务商和韩国的网游服务器,一旦抢占到“肉鸡”,便先行过瘾,之后就出售给玩家赚钱。至落网时,冯某已经赚了1000多元。冯某和同伙在江苏这家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上随意进出,挤占了大量带宽资源,对该公司16万客户的正常业务产生了严重威胁和影响。该服务商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迅速出击,在成都将冯某擒获。

江苏首例“新罪名”宣判

昨天上午,建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上,冯某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自己技术有自信的他,对于自己的被抓,颇有点不服气,“我拿下江苏这家网络服务商这只大‘肉鸡’,仅仅用时20多分钟。”冯某表示,如果不是6月份那次登录时忘记了删除地址留下痕迹,他坚信南京的警察和网络工程师未必能找到他。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冯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建邺法院依法宣判,冯某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有期徒刑10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表示,该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七)中的新罪名,冯某则是该修正案实施后,江苏法院依法判决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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