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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空:从依法行政到司法公正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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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企盼政府能依法行政的人们来说,当初可能并没有想到过司法公正的层面。然而,假如没有司法公正,依法行政仅仅是“杯子里的风波”。

“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这是总书记于3月28日下午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会上的讲话。总书记“四个务必”的强调,再次指明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如同并驾齐驱的马车。

不过毫无疑问,当“行政乱为”成为公众所不能接受的官员“坏习惯”之一,那么从“行政诉讼”中能伸出更多的纠偏之手,就有着双重的正向价值:一是对有法不依的前置性防范;二是增加行政渎职的违法成本。除此之外,还蕴含着它不断地告诚公职人员,要用好手中的权力。

从依法行政到司法公正还有多远?我们无法否定最近高检、高院打出的一系列“组合拳”,但我们同样不能消除民众对司法腐败的忧虑。

存疑的不仅仅是行政案件诉讼的受理如何之难,或许还有符不符合“立案”标准的问题。只能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制度性设计的缺陷。当地政府与当地法院,是怎样一种“血缘关系”就不必说了,要命的是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也不能摆脱当地政府权力的干预。而且司法系统还有一个司法考评制度,几乎很少有一级中院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纠错的记录。且不说谁来监管法官,要使法官不偏袒政府,简直就是痴人说梦。这些都是“诉诸法律”本身不应让民众承受之重。

必需慎重地表明,过多地找寻基层法院“不为人民服务”的纰漏并不是我们的目的。事实上,即便是考量其新近不断出台《国家赔偿法》的司法解释或若干规定,司法保障权利也应被足够地尊重。关于司法偏袒政府的顽疾,问题的重要性在于透明与限权。让司法公正公开,使司法审判的过程能够被更多的眼睛所洞见;让政府依法行政,使公职人员行政权力拥有更多的监督者,直至背负上更大的问责压力,置于司法究其罪的范畴。只有置之于更高阔与根本的制度之中,依法行政才会衍生出稳定式的发展。

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司法公正,对履职行政的全面合围,依法行政就只是一种“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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