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温家宝总理在山西吕梁地区的岚县、兴县和临县考察。在与岚县北关村、兴县张家湾村村民座谈时,温家宝指出,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修路、建房都不能乱占农民耕地。总理所言极是!如果说房产是市民最为重要的资产,那么土地就是农民最大的资产。从这个意义上讲,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而从近十年的情况来看,农民利益受损最大的就是其在土地权益上的损失。
为什么“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也无法保护农民的利益?这和中国的耕地保护制度有关。这个史上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核心就是通过上级对下级的严格控制,以指标的方式来平衡城市发展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制度中,一个地方的发展并不是由其自身决定,而是由其上级单位决定。当一个城市的发展超越其过去经上级批准的土地用地总体规划时,就会出现用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一边是发展经济需要土地,另一面是上级政府决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政府该如何决断?在过往的实践中,虽然有不少地方政府会绕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种种制度创新来达到其利用土地的需求。
地方政府在不违背现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各种变通,在不需要向上级申请新的用地指标的前提下获得建设用地,从而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些创新虽然没有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除了土地用地指标交易之外,却都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现有这种以指标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在土地一级市场,即土地征收时,价格机制几乎不发挥作用。当整个土地一级市场都是以指标为基本配置方式时,那么这个市场就会发生扭曲。一个最为典型的现象就是,尽管我们有着全世界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土地的利用率之低也是全世界所罕见。原因很简单,由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形成的土地价格二元制,使得政府产生了财政错觉,认为土地资源极其低廉,从而导致了大量的土地闲置和浪费。
在这个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一方面是一些城市发展急需土地,而另一方面则是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大量的土地闲置。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土地的价格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实际上,土地价格机制没有发挥作用的最大受害者是农民,尽管城市化让中国经济受益,但是为城市发展提供土地的农民却甚少分享城市化的红利。
因此,保护农民的利益核心就是要让价格机制发挥作用,让价格在城市化过程中起到配置土地资源的最为核心的作用。唯有如此,农民的利益才能够获得保护。对此,我们不妨与城市居民作一比较:城市的房产之所以能够成为城市居民财富的载体,就是因为城市房地产市场是由价格机制发挥作用,而不是上级政府严格保护的结果。如果价格机制也在土地市场发挥作用了,那么农民的利益也就会受到保障,而土地浪费的现象更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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