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6日因涉嫌受贿1000余万元,并对其300多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等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于贪官落马被擒的事例,我们已经听得耳内生茧,几近麻木,今儿个这官索贿受贿,明儿个那官贪脏枉法,这里窜出某官公款出游,那里冒出某长养情妇购别墅,等等,从陈希同,成克杰,刘长青,到今天这王先民。
这种缘故,一个很平常的哲学故事或许可以诠注一二。一日,某书生看到红旗随风飘展,他说旗在动,而另一和尚却大叫非也,他说心在动。两人争辩不休,无果。
其实,旗在动,诱而致心动,一者为客观,一者为感观。一者唯物,一者唯心。而金钱虽诱惑人,可真正是因贪婪欲望的滋生,继而膨胀,让其神志迷失,忽视其影响和危害,导致贪而不止。
不管是因金钱的诱惑,还是欲望的迷乱,在贪官的腐败褪变过程中,曾出现过让他心内纠结,苦苦挣扎久久徘徊过的“三叉道”。
比如这王先民,先前,他是“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陇南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
然而,正是这颇有能力的“王先民,在任宕昌县县委书记近4年时间里,(其)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从具有实干精神,工作能力突出的“为民书记”,到贿赂逐渐攀高,贪欲逐渐膨胀的“为己书记”,这种突兀转折的变化,恰恰是因他在中间转折点上,在这观念、人生、事业的“三叉道”上,出现了全然失控的贪婪欲望。
在这条“三叉道”上,他本该甑别金钱美丽如毒蛾翅膀般的善恶,本该把从蛰伏中缓缓苏醒蠢蠢欲动的贪念,不假思索地掐灭,本该多次徘徊深思熟虑,本该向往阳光驱除黑暗,本该一如既往踌躇满志,可是,他偏偏被意识的错觉,诱导进入死亡的沼泽。
在这条“三叉道”上,左边为生路,右边为死途,和陈希同等人一样,王先民他没有选择充满阳光前景灿烂的生路,他偏偏走向幽深黑暗遍布死亡陷阱的死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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