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至其死亡事件引热议,对社会道德滑坡痛心疾首的人们,立即会将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等判例视为众矢之的。一面是“见义勇为”的社会道德,一面是“惹祸上身”的法律制裁,法律和道德,究竟是谁把谁给撞了很难定夺。
据报道,日前,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李大爷的亲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最近,几个“老太太”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见义勇为惹祸上身”事件高频率出现,不可能不会对人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不可能不会助长围观者的冷漠。当年“彭宇案”之后,冬天南京等地也曾出现很多老人雪地上摔倒无人敢扶。
道德与法律谁撞了谁?
《人民日报》7日的评论说,对社会道德滑坡痛心疾首的人们,立即会将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等判例视为众矢之的。的确,经过舆论不断发酵,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大众的第一反应就是“彭宇案”带来的恐惧感。法院判决的模棱两可至今仍为人诟病。彭宇案判决书使用了“从常理分析”、“更符合实际的做法”、“与情理相悖”之类的措辞,来判断彭宇之责;而许云鹤案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用了“必然”、“定然”等主观判断,来做过错推定。
当真相扑朔迷离的时候,局外人妄断是非都是轻率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被告真的撞倒老人却不肯承认,还要编造动听的助人为乐借口,是极不诚信、不道德的行为;如果老人没有被撞却强诬被告,同样极不诚信,更在媒体与网络的放大效应下,对社会向善之心造成极大伤害。
法官眼中的“常理”是,如果不是你撞的老人,自然不用扶,更不用送去就医。法律和道德,究竟是谁把谁给撞了?这就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难以定夺。事实上,社会秩序本来就遵循着一个从习惯到习俗、从习俗到惯例、从惯例到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
文章认为,现行法律虽无法超拔于社会习俗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范,并不一定存在冲突。比如,倘若法官能坚持不受舆论干扰,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司法原则,而不是轻率地推出一个证据模糊、是非含混的判决,那么,恐怕给社会道德走向带来的负面效应要轻得多。
道德需司法机关秉持公正
《京华时报》的社评认为,在类似事件中,社会上很多人的道德认知和实践能力出现了严重的脱节。之所以会这样,有两个重要原因,“公权力机构能否秉持公正”和“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成熟与否”。显然,比“老人恩将仇报”更恶劣的是,公权力机构不能明辨是非,伸张公正。在彭宇案等事件中,有些司法机关的判决传递出的信息是,做好事不但惹麻烦而且要受惩罚。
另一方面,在彭宇案后,老人摔倒无人搀扶的现象轮番上演,说明现在社会的信任基础非常脆弱。因此,一旦出现信任危机,社会又呈现原子化的个体状态,自利、自保成为本能的第一选择。文章最后把走出信任匮乏的恶性循环,寄希望于履行公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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