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苏州是全国一大都会,经济发达,赋税甲于天下。与此相应,苏州百姓生活相对富裕,以致有“服食器用兼四方之珍奇,而极一时之华侈”之说。这股奢侈风气的始作俑者是一些富商大贾、巨室豪族,然而论及引领“时尚”者,则非女性莫属。在当时苏州“多奢少俭”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妇女们在服饰方面力求华美高贵即其突出表现。
明立国之初,战火甫熄,经济萧条,百姓致力于耕稼、纺织以输徭役,消费能力有限;朝廷对各色人等服饰有明确规定,以“明尊卑,别贵贱”。
在妇女衣饰方面,上至朝廷命妇,下至庶人妇女、奴婢,各有定制,禁止僭越。士庶妻女服制,洪武三年(1370)定为“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䌷绢。”洪武五年(1372)又令:“民间妇女礼服惟用紫絁,不用金锈,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只用蓝绢布”,而“凡婢使,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长袖短衣,长裙。”因此,明初妇女服饰朴素守制。
至嘉靖(1522—1566)后期,奢侈之风渐起。
服饰方面,一改明初情形,趋于华丽高贵,甚至逾礼越制。不仅富贵人家的女性突破品级规定,即便平民妇女乃至被人视为身份卑贱的倡优、婢女及隶卒之妇,也随心所欲,任意妆扮。生活于嘉(庆)万(历)年间(1522—1619)的杭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载:是时,“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礼无涯,逾国家之禁者也”。清乾隆《吴江县志》也称,明初吴江女子仅着“裙布荆钗”,“其嫁娶止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但“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叹其不能顿革”。服饰追求华美高贵,为此不惜倾家以赴,尤以清代前期为甚。当时无锡人钱泳感慨系之:“余五六岁时,吾乡风俗尚朴素……不论官宦贫富人家子弟,通称某官。有功名乃称相公,中过乡榜者亦称相公,许著绸缎衣服。
今隔五十余年,则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生活在清代中期的苏州人袁景澜在《吴郡岁华纪丽》中也说到,“三吴风尚浮华,胥隶、倡优,戴貂衣绣,炫丽矜奇”,“更有贩竖妻孥,亦皆绸缎金珠,不肯布素”。即便乡间亦受此风气影响,如康熙《常熟县志》称,当地“闺媛村媪迨不免焉,而冶容炫服间亦不少”。可见,从明朝后期起,朝廷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已不能限制江南百姓的日常穿戴。妇女对时尚服饰的追求并不是富贵人家的专利,而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苏州妇女按照自己的喜好,追逐流行时尚,随心所欲地穿着扮相。
苏州妇女在服饰妆扮上的华丽和新奇,加上苏州地区工商业发达,使苏州成为当时全国的时尚之都。当时人把流行的服饰与妆扮称为“时装”或“时妆”。
明人袁宏道《荷花荡》云:“舟中丽人,皆时妆淡服,摩肩簇舄,汗透重纱如雨”,描写苏州葑门外旅游胜地荷花荡游人画舫云集之景象。当时从苏州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有“百裥裙”:裙式用整幅缎子打折成百裥,因褶裥多而细,故名;有“月华裙”,即“一裥之中,五色俱备,犹皎月之现光华也”,为一种浅色画裙,裙幅共十幅,腰间每褶各用一色,轻描淡绘,色极淡雅,风动如月华,因此得名;有“水田衣”,亦称“百衲衣”,以各色零碎锦料拼合缝制而成,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装织料色彩互相交错形如水田而得名。
这种水田衣在明末由民妇之服转成大家闺秀的服装样式,至崇祯年间尤为盛行。发髻有所谓“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种种新式;妇人梳头有“牡丹”、“钵盂”之名,鬓有“闹花”、“如意”之号。这三种发髻都属高髻,以假发掺和衬垫梳理而成,其样式豪华,高高耸立达七寸余,犹如盛开的牡丹、荷花。脑后梳理成扁平的三层盘状,并以簪或钗相固定,髻后作燕尾状,钵盂头则形如覆盂。这些发髻都是当时最流行的样式,后由苏州传播到其他地区。女性配饰凸显苏州手工艺的精巧,如“象生花”:“穷精极巧,与树头摘下者无异,纯用通草,每朵不过数文,可备月余之用”;又有“绒绢所制者,价常倍之”,但不如前者精美逼真。可见“象生花”是一种头饰,由通草或绒绢制成,特别是前者不但精美逼真,而且价格低廉,是普通苏州妇女最常使用的头饰。当时人把从苏州发展出来的流行服饰称为“苏意”或“苏样”,影响遍及全国。
所以,明人于慎行形容隆(庆)万(历)年间(1567—1619)北京城时注意到:“吾观近日都城,亦有此弊,衣服器用不尚髹添,多仿吴下之风”。甚至远在西北的泾阳,时人称:“陕地繁华,以三原、泾阳为第一。其人多服贾吴中,故奢丽相慕效”,“妇女结束若三吴”。可见作为时尚之都的苏州对其他地区有很大的影响力。影响所及,全国各地妇女纷纷效仿,特别是各地的富裕人家都以能穿地道的苏州服装为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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