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河南洛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小选、刑警支队党委成员张建岳、民警尤益民等人,对河南省监察厅原副厅长王文海进行实名举报,指其曾在1998年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找人“顶包”。
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王文海19日称,当年的肇事车辆确系自己原供职的单位所有,但自己并非肇事司机,民警举报系诬告。
李小选,原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2003年因涉嫌私设小金库而遭调职,现洛阳市政法委副调研员。他和举报人张建岳、尤益民,均为2002年“12·10”专案组成员。“12·10”专案组是为一起重大文物盗掘、走私案件而成立,后被解散。
据了解,3人连署的《洛阳市公安局部分领导和民警因侦破公安部督办的“02·12·10”专案而屡遭迫害的情况的反映》寄给河南省委及中央有关部委。材料称:“1998年6月22日夜11时50分左右,王文海酒后驾驶省纪委办案暂扣的奥迪轿车途经郑州市经五路与纬一路交叉路口,闯红灯将骑两轮摩托正常行驶的郑州市市民史英光撞倒,撞人后轿车继续前行,后撞到旁边的一棵大树才停下。事发后王文海在文物贩子蔡武堂的帮助之下,由刚刚刑满释放不久的洛阳籍商人高和平‘顶包’。”
举报者还称,王当年为“12·10”专案组涉案嫌犯蔡武堂等人充当保护伞。而蔡武堂正是当年帮助王文海联系高和平并“顶包交通肇事案”的经办人。
郑州交警一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此前已经有人来查过,但当年的卷宗已经发生灭失。书面材料及审讯笔录显示,涉案的洛阳文物贩子蔡武堂曾在2004年3月至5月期间,多次以书面形式向“12·10”专案组举报王文海1998年6月酒驾撞人事件。
原“12·10”专案组刑警提供的包括询问笔录在内的多项证据显示,当时刚刚刑满出狱的高和平于交通肇事案发当晚,被蔡武堂从洛阳电召至郑州。高和平说,他被带往案发现场“熟悉案发经过”。在王文海的关照下,洛阳车管所一天内为自己办理了所有驾驶证的手续。
笔录显示,高和平成功顶包,被撞受害人石英光最终获赔6万余元(1美元约合6.3672元人民币)。2003年,蔡武堂被抓后向“12·10”专案组举报此事时交代:钱是自己出的,之所以垫钱为王文海‘平事’,是寄希望于他日后能对我有所‘照顾’。”
“专案组马上派人对蔡武堂的举报进行了调查。但后来纪委调查时,蔡武堂和高和平突然翻供,这导致对王文海的处理未能及时作出。”曾担任洛阳市“12·10”专案组成员的一位洛阳市警界人士回忆。
高和平称,自己确曾在“12·10”专案组被解散早期与蔡武堂一道翻供。并称,当时是基于纪委部门的压力,不得不说假话。高强调,他现在之所以会再次提及此事,皆因与蔡武堂发生新的纠纷,而其多次希望王文海出面帮助调停未果。
现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的被举报者王文海19日称,当年蔡武堂供述自己交通肇事并找来高和平“顶包”系洛阳刑警刑讯逼供的结果。王文海说,涉事民警的举报行为实际上是对他的报复。他说,2005年,中纪委就曾证明他们的举报(包括”12·10“专案组遭解散事件)是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诬告行为。王文海回忆,自己因为着手查办了当年洛阳市公安局“小金库”案件得罪了涉事民警,并因此被常年控告至今。否认自己授意洛阳市车管所方面为高和平办理驾照。
8月初,湖南省张家界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龚厚钦在网上实名举报该市市长夫妇染指当地重大工程招标等问题。8月30日,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在腾讯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沙县县委书记陈瑞喜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将于近日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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