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声援失明维权律师陈光诚的浪潮此起彼落。香港《东方日报》10月24日在“神州观察”栏目刊发题为《失明律师遭迫害 法理不容情不容》的评论文章称,在强大的舆情压力下,官方媒体的口径出现松动迹象,但当地政府仍顽固不化,变本加厉地打压迫害陈光诚及其支持者。
文章指出,仿效欧美“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国内地网民近期发起“自由光诚”行动,前往山东临沂探望陈光诚的人士络绎不绝,但是,几乎每个探访者都受到当地“维稳单位”的围追阻截,或被遣返,或被殴打,甚至连新华社记者都难逃一劫,无功而回。
公开资料显示,陈光诚不过是一名年近四旬的农村盲人,他通过自修法律知识,长期从事替当地村民及残疾人士维权活动,包括透过法律途径抗议官员在计划生育中的野蛮行为,状告北京地铁未为盲人提供免费优惠等。五年前,陈光诚被临沂沂南县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刑四年,出狱后继续遭当局监控软禁,连六岁女儿返学上课都没有自由,由官方人员跟踪监控。
文章认为,其实谁都明白,一名双目失明人士能有多大政治能量,陈光诚所以不能为当局所容忍,屡遭栽赃陷害,无非当政者心中有鬼,否则,何必要这样捂着盖着,何必动员如此强大政权机器,不择手段对付这位无缚鸡之力的残疾人士?
退而言之,文章进一步认为,作为刑满释放人员,陈光诚仍享有基本人权,享有被人探望的权利,而其它公民也有权探望陈,这些权利受中国法律保障,任何人无权剥夺,当局在光天化日之下践踏人权,天理不容。讽刺的是,山东临沂作为“孔孟之乡”,如今堕落到白色恐怖的地步,圣人倘九泉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文章称,陈光诚是名副其实的壮士,他的悲壮并不在于残疾为其维权带来不便,而在于他的对手太强大,是由官官相护、金权勾结形成的庞大利益集团。陈光诚为弱势人士维权,触动既得者利益,得罪当权人士,因而遭到无所不用其极的报复打击。陈光诚人如其名,他虽然双目失明,但内心一片光明,他代表中国人的良知,是中华民族的真正脊梁,而支持者前赴后继探望陈光诚,亦反映了民心所向。
文章最后指出,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利比亚暴君卡达菲陈尸街头的可悲一幕,表明凡与人民为敌者,虽然可逞凶一时,风光一阵,但最终都没有好下场。山东临沂当局肆意迫害陈光诚,天怒人怨,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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