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为奖而做,还是因做而奖?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马英九在10月17日的“黄金十年”终篇记者会上,高调提出,“未来十年两岸在循序渐进的情况下,审慎斟酌是不是洽签两岸和平协议”。两岸议题是马英九熟悉的领域,他在选战进入关键阶段倡议和平协议,是一项明智的策略,有利于让自己站在“政策的制高点”主导这项政治议题。同时也有人指出,马英九此举意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他原本以为自己在与大陆签署了 ECFA 之后即可获奖,但显然此举没有成效,因此,他索性决定玩大一点,搬出“两岸和平协议”,再接再厉,誓要拿下和平奖。

虽然目前世界上有数百个授予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杰出人士的奖项,但诺贝尔和平奖至今仍保持了自己独一无二的地位。《牛津当代世界史辞典》将其称为“颁发给保卫和平的声望最高的奖项”。对于马英九来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于私于公都百利无一害。于私,这无疑将是他作为政客所能得到的最高奖项,若能收入囊中,自然是政治生涯的高点;于公,作为“诺奖”获得者,他的和平主义者身份也将在国际政治中站在道德的高点,为台湾赢得一定话语权,占得主动。

早在2005年,连战率团前往北京进行两岸“破冰之旅”,“胡连会”签署和平发展五项愿景,开启两岸的重大和平进展,使得台湾海峡的冲突与对立大为降低,获得国际社会高度肯定,国际NGO组织“和平之路”(Road to Peace)决定推荐连战角逐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如今,台湾在马英九的主政下,已与大陆完成了不少交流合作项目,两岸关系不断推进,“连胡会”五点共同愿景的不少内容已经实现。不仅ECFA已签订,就连两岸和平协议也看到了曙光,从这点上说,马英九的确比当年的连战更有资格提名和平奖。

不过如果说马英九此前为两岸和平所作出的努力真的是出于个人信念,心无杂物,即使因此获得诺奖在他看来也是水到渠成之事的话,那在此次提出“和平协议”之后,除却选战需要,马英九的另一个目标也逐渐明确----就是剑指诺贝尔和平奖。

因为在提出“和平协议”后,马英九不断调整同大陆签署和平协议的前提,先是“一个架构“、“三个原则”,再是“四个确保”,最后提出“十大保证”----“一个架构”,即在“中华民国宪法”架构下,维持台海不统、不独、不武的现状;“两个前提”是民众达成高度共识,两岸累积足够互信;“三个原则”是“‘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四个确保”则是确保“中华民国”“主权”独立与完整、确保台湾的安全与繁荣,确保族群和谐与两岸和平、确保永续环境与公义的社会。

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些前提在目前的台湾毫无实现的可能性,在大陆方面如“确保中华民国主权独立与完整”此类条件也是无法接受的,因此可以说“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遥遥无期。在“和平协议”洽签的时间上,马英九开始时提出“未来十年”,这尚且在他任期之后,能否兑现尚属不知。在因此被绿营攻击为“亲中卖台”后他又赶紧说“构想没有时间表”,更是许下一张大大的“空头支票”。由此看来,马英九之所以设置如此之多的门槛表明他在签署“两岸和平协议”这一问题上并无十足的诚意,只是为选战需要、赢取民意,为能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打造的“形象工程”而已。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