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9日任命黄尔梅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成为最高法16年来的首位女性副院长,也是该院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副院长。最高法首位女性副院长马原,自1983年6月至1995年12月连任三届。
公开资料显示,1951年12月出生的黄尔梅,是广东中山人;不满17岁时参加工作,在经历了十年多农村、军营、工厂生活后,28岁时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被分配到最高法后,重返北大法律系攻读研究生;此后长期在法院系统任职,曾任北京市高院常务副院长。
2000年,黄尔梅调任最高法,此后历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并在2004年10月到2009年8月担任刑一庭庭长,此外她还兼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针对废除死刑的呼声,黄尔梅曾公开表示,废除死刑是国际刑罚发展的趋势,但这种趋势不能脱离一国的国情、历史、文化,尤其不能离开老百姓认知的程度。
黄尔梅认为,目前中国废除死刑还没有具备这个条件,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也不具备这个条件;我国现在的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这个政策的确立考虑了我国目前发展的水平、公众的思想认识程度和社会治安情况,是适合我国国情的。
今年8月,分管刑事审判的最高法原副院长熊选国调任新疆党委常委、党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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