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安“双重国籍案”,日前高等法院二审宣判李庆安无罪,高等法院认为李庆安并无诚实告知国籍义务,依法领取民代新资并不构成诈欺。高检署不服9月再提上诉,最高法院11月3日以诈欺罪、伪造文书等罪都属二审定谳案件,不得上诉三审,驳回上诉,李庆安获判无罪,并解除限制出境。
李庆安被指控在担任台北市议员和立法委员期间,涉嫌隐瞒美国籍身分,并从中诈领民代薪资超过新台币1亿元,检方认为李庆安涉及刑法诈欺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伪造文书罪)将她起诉,法院一审原判她2年有期徒刑、二审却改判无罪,高检署不服,日前提出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庆安被指控诈欺、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经二审判决定谳不得上诉至第三审,因此判决李庆安无罪。李庆安这次能全身而退,她透过也是立委的哥哥李庆庆华转述心情“全部归零、重新出发、投身公益、不问政治”。未来李庆安将全心投入公益,政治活动已不在她现在的计画内。
李庆安无罪定谳,法界人士认为高检署自9月14日提出上诉,11月3日就全案定谳,只花51天已创下纪录。不少法界人士对于李庆安无罪定谳的判决感到“不以为然”,认为这样的判决不就鼓励所有的政治人物都采用李庆安的作法吗?网友更在网路上痛批,李庆安这样领人民辛苦的血汗钱,你领得安心吗?不少网友发出批评声浪,大骂“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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