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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对职能部门决策失误致群体事件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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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为《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追责。

广东省政协日前向媒体披露了上述广东省信访局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广东省委、省政府于2010年印发了《广东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广东省信访局表示,《办法》中的很多条款都仅限于原则性的规定,所以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将对因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提出应当追究该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广东省政协委员郑尤坚曾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就此提案,他说,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解决问题简单粗暴,群众疲于奔命,埋下矛盾隐患,就是因为没有建立和健全信访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省信访局表示,今年将对“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进行试点,试图对“重大项目事前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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