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广州假军车撞死4人案有了新进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11月11日通报,该院于2011年11月10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两项罪名,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方志江。有律师对检院没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表示质疑。方志江的身份也首次披露。
据新华社11月11日报道,10月30日,方志江醉酒驾驶悬挂“空N39144”号牌的轿车,沿黄埔大道北侧路面以每小时93公里的速度由东向西行驶至限速60公里的黄埔大道隧道内,碰撞到在路面施工的被害人谭某等4人,并与停放在施工地点西侧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二次碰撞后停车。
事故造成被害人谭某当场死亡,李某等三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犯罪嫌疑人方志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弃车逃离现场,后于2011年10月30 日8时投案自首。执勤民警在对事故处理时,在“空N39144”牌号轿车上查获名字为方志江的军官证及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
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方志江所使用的军官证、军车驾驶证均系伪造证件,其驾驶丰田小轿车悬挂的“空N-39144”号牌系伪造军车号牌。
另据《信息时报》报道,此前,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向媒体通报“10-30”黄埔大道隧道交通事故调查认定情况,仅公布了肇事者是广州户口,为中国某通讯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员工。11日下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案件新进展,首次公布了犯罪嫌疑人方志江系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员工。
市检察院认为方志江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两项规定,分别是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刑法第375条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因此,市检察院以上述两项罪名进行批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1.交通肇事罪
广州市检察院表示,从现有证据来看,犯罪嫌疑人方志江的行为应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方志江的肇事行为发生在凌晨两点左右,事故是一次性连续撞击造成,撞击过程中有刹车痕,有采取制动措施,无事故后二次启动继续撞击的行为。
2.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
同时,现有证据证明,在车牌号“空N39144”轿车上查获名字为方志江的军官证及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均系伪造证件,其驾驶的丰田小轿车悬挂的“空N-39144”号牌系伪造军车号牌,犯罪嫌疑人方志江涉嫌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故增加了此罪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