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2点23分,在河南郑州市有关部门欲对其房屋进行强拆时,王好荣81岁的母亲现场自焚。对此,河南当地媒体15日刊发“郑州关于‘11·3’王好荣违法建筑火灾情况的说明”,指王母为火灾中丧生。
河南市消防支队接火警电话,在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一建筑内发生一起火灾,中原区消防大队立即赶到现场灭火。经过扑救,2点44分火灾被扑灭。消防官兵在清理火灾现场时房屋内发现一具尸体,后经证实,尸体是王好荣母亲王刘氏。
火灾事故发生后,主要领导亲自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并安排相关部门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目前,火灾及死亡原因公安、消防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
该着火建筑位于嵩山路与二环支路交叉口东北角,此地归属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王立砦社区第二村民组的集体所有,属于周口市沈丘县周营乡赵寨村村民王好荣违法所建。2000年王立砦第二村民组将该地块以租赁方式交由王好荣使用。王好荣在无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房,建筑面积588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
此地属郑州市黄河路下穿北编组站征用地块。王好荣的违法建筑不仅违法,而且严重影响黄河路下穿北编组站工程建设,为早日完成拆迁,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协调村民二组做出了让步,同意参照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将该房屋补偿款及其他补偿、补助费全部支付给王好荣本人,但王好荣提出按合法有证的标准进行赔付,或按等价值的现房进行赔付的无理要求,拒收补偿款、拒不搬迁。
2011年9月10日,市城乡规划支队依法委托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处理,区城管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向王好荣送达了违法建设拆除告知书,9月13日依法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直到目前,该违法建筑依然没有拆除。没有想到的是,11月3日下午,该建筑九间平房的从西数第二间房屋(王好荣母亲王刘氏平时一直居住在此房间的内间)发生火灾,造成王好荣母亲王刘氏死亡。
另据《南方都市报》11月15日报道,郑州市有关部门3日欲对市民王好荣的房屋进行强拆,王好荣81岁的母亲现场自焚。随后,警方指王好荣和妻子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14日上午,53岁的王好荣走出郑州市二七区拘留所。二七区已成立专门处理小组处理此事。
评论 (0)